大家关心的焦点主要有三个。
一、这五位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了吗?
1317人被乱赋红码,这个数字是挺吓人的,怎么看都像是违法行为。怎么他们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呢?至少通过郑州市纪委的通报来看,目前没有涉嫌违法。这单单是工作作风问题吗?单单是乱作为吗?老百姓的钱袋子被那几个村镇银行掏空了,没想着去解决问题,而是把心思花在了这件事上。不是去解决问题,而是绞尽脑汁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能想出这个点子的人是多么精明啊,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立场出了问题。法律条文白纸黑字都写在那里,适用范围也是很明确的,违法了就是违法了,没违法就是没违法,发挥的空间并不大,毕竟是法治社会。现在都是八五普法了,社会法治意识还是有进步的。有人反问:这个事都不违法,那什么事算违法?
二、乱赋红码的决策是不是只是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面的社会管控指导部做出的?
我们知道全国各地都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这是一个临时机构,在编委会是没有“三定方案”的,这个机构下面还有很多的分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是有自己的议事规则的。1317个人,不是少数,这个决策绝不是一个小的决策,而是关乎全局的一个大决策。那么给这些储户赋红码的决定,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没有研究?还是权力下放,完全交给下面的一个分支:社会管控指导部?开了什么会?会议记录怎么写的?社会管控指导部的部长、副部长研究决定了这个事情,有没有向指挥部汇报?或者说,指挥部知不知道这个决策?在事件的始末,指挥部要不要负责?
三、他们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
不是为了赋红码而赋红码,后面是河南一些村镇银行出事了,出大事了。他们都是国家工作人员,起码的法律法规还是知道的,不会傻到是非不分吧。更何况里面还有两个是政法委的领导,政法委是什么机构?大家应该不陌生。政法委干部应该是最懂法律最讲法律的干部。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真实动机是什么?是为了省会城市社会面的暂时安稳而冒险去做这事?纯粹把健康码当成维稳码?有没有利益输送?这些问题都是社会关心的。我们在通报里看不出相关回应。大家想不通。网上有句话:当你想不通一件事的时候,就往利益二字上去想,准能想通。这句话在红码事件上成立吗?不知道,因为没有看到依据。
我们期待郑州市纪委能够对舆论进行回应,拿出较真的工作作风,认真调查,按照党纪国法来做。
最后说几点感受。
1.不能对别人马克思主义,对自己个人主义。手电筒既要照别人,也要照自己,否则会有“灯下黑”。
2.有意见不可怕,但是有这么大的不同意见而不解决,挺可怕,因为舆论关心的焦点问题始终没有进展,损害的可能是政府公信力,有撕裂社会的潜在风险。
3.健康码使用有范围,不能随意用,权力有边界,跨界有风险。风险重在防范化解,不要等到出事了再来挽救,那样的话社会成本太高。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还是要搞好的,不能流于形式。
干出红码这件事已经很丢人了,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这件事,那就是再丢一次人。
丢不起这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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