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现就您反映我区代市中学前锋校区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补课实为课后延时服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有关要求,广安市教科局、市发改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广安市关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广市教体发〔2019〕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各区县经教育行政部门暂定的公办中小学校可向自愿参加并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的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收取课后服务费,并按照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收费标准,每天不超过2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160元;全市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可免费参加校内课后服务;服务内容为阅读、兴趣小组、拓展训练、“三进校园”及“每天活动一小时”等有机结合,对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也可给予辅导帮助。同时,我区也出台了《广安市前锋区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前教科体〔2019〕243号),明确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160元/月·生,您所反映的代市中学于2021年9月正式实施该项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各实施课后延时服务的学校加大宣传力度,有序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杜绝任何乱收费、乱补课等行为,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前锋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
如果您对该政策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拨打前锋区教科体局电话:(0826-2350062)进行咨询。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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