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西充县居民陈某伦报警称,自己被一伙人以购买药品治病的方式诈骗1万余元。西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受理初查后发现:陈某伦等几名老人在赶场中遇到几名自称为华西医院的实习医生、学生,正在对老年人进行免费的血压检测,并被告知检测出有问题可于第二天到其所设立的体检点再次进行免费的详细检查。 次日,陈某伦等多名老人邀约到指定的体检点(某酒店)后,自称为华西医院退休院长“赵某某”和外省著名医院专家“王某某”,以服用其所开的药品能够治愈自身疾病的方式,向陈某伦等人开具几千到上万元不等的购药单,后陈某伦等人支付了几千至上万元不等的现金购买药品。事后,陈某伦等人发现所买药品并不具有治疗作用,在要求退款无果情况下报案。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及时介入,陈某伦等人被骗的数万元现金得以全部退还。涉及的所谓院长、专家、医生、学生等数人均被现场挡获,经审讯,嫌疑人主动供述诈骗犯罪事实,其中所有体检资料均是现场作假。目前,该案已移交江西警方并案侦查。
养老诈骗主要有六类表现形式: 一是提供“养老服务”。此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旅游考察、预售养老床位、介绍对象等名义,诱骗老年人到所谓的养老基地、福利院参观游玩或与相亲对象见面,虛构养老服务项目,以办理会员卡、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婚介介绍费等手段,诈骗老年人钱财。 二是投资“养老项目”。此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 三是销售“养老产品”。此类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虛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免费发放礼品、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药品、收藏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 四是宣称“以房养老”。此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类似话术为借口,诱骗老年人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借助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 五是代办“养老保险”。此类犯罪主要表现为谎称认识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骗取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 六是开展“养老帮扶”。此类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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