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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新闻] 营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灵秀营山 耕读原乡”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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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4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营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灵秀营山 耕读原乡”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2022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2022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等系列重大活动将在南充举行,根据《关于围绕2022四川文旅发展大会进一步做好文旅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南文广旅〔2022〕86号)文件精神和“灵秀营山 耕读原乡”文旅宣传推广主题活动方案工作安排,营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特向全社会摄影爱好者广泛征集摄影作品,具体征集启事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灵秀营山 耕读原乡”主题,全面征集反映我县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文旅项目,以及城乡统筹发展的摄影作品,充分展示我县文旅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二、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取材于营山县境内,涵盖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厚重文化、城乡发展等内容。
  (二)应征作品为纪实作品,不得作像素移动、局部黑白、添加边框、水印等处理。
  (三)应征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4—8幅)按一件作品计算。作品仅接受JPG格式、TIFI格式的电子文档投稿,投稿作品长边分辨率不低于3000像素,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6MB,TIFI格式不低于40MB。
  (四)应征作品须按照“作者+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简述”格式命名,每个组照建立单独文件夹后命名,再打包压缩后发送到1252970615@qq.com。命名举例:何**135********《龙王寨云海》2021年6月24日摄于茶盘乡古佛村。
  (五)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六)征集的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入围及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有,主办单位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编辑作品(公益宣传等非营利行为),不再另付稿酬。
    三、作品评选
  (一)征集日期: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7月31日截止。
  (二)作品评选:2022年8月,由营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三)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自然风光、城市建设、文旅发展、乡村振兴四个门类,每个门类选前15名作品入围,共征集60幅(组)入围作品。每个门类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余为入围奖。
    四、奖项设置
对最终评选入围的作品分别给予奖励。每个门类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2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入围奖金100元(获一、二、三等奖的不再获取入围奖的奖励)。
    五、其他
   1. 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2.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营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 联系人:唐娜,咨询电话:(0817) 6863361。

                  营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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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4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作品的参赛去。

发表于 2022-7-5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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