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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南充市委政府严查市交通局驾培中心的“雷洛探长”,彻底斩断余航一手遮天的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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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4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本人看到麻辣论坛上有人发帖投诉,称“驾校遭遇潜规则,谁来清理南充市运管局驾培中心的蛀虫?”,说实话这篇帖子写的很多东西很真实,也写出了我们很多驾校和教练的心声,只是碍于余航一手遮天,权利太大,我们不敢公然揭发他。如果能专门针对余航开设一个匿名投诉举报邮箱或者电话,我相信还是有很多有正义感的驾校和教练愿意检举揭发他。
       说实话现在的南充驾培行业确实被余航搞的有点怨声载道,从学员练车学时有没有效、到车辆运营办证、到驾校的所有事情、再到练车场地合不合规范都归他一个人说了算,他说你合格你就合格,说你无效你就无效,想让你通过你就通过,想让你不通过你就是跑断腿也不会被通过。这个权力真的大到吓人,堪比“雷洛探长”。
现在余航向各个驾校力推使用“安运”这套驾培计时软件这件事,也仅仅只是他利用职务之便牟利的其中一项。
       其二,所有驾校的运营办证都是余航在管,所有资料按照规矩准备齐全了,却仍然拖延长达两、三个多月都不给办理,只要给了好处,就很快能通过。否则你就是跑断腿也不给你通过。
       其三,下面驾校场地有哪里不规范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全凭余航一句话的事,不规范的驾校只要给点好处就可以继续招生培训练车,本来规范的驾校只要他一句话说不规范,就够驾校忙前忙后好一阵子,直到他说合格为止。就光每个驾校加装护栏这一项就够他赚的盆满钵满的了。
       其四,还有更重要的是,前不久余航召集几个驾校打着规范市场的名义实际上是垄断经营,私下搞了一个自律委员会,统一规定学费为3980元/人,而且必须交到驾校里面,表面上是驾校统一管理,好像是很规范。但是实际上,现在驾校的所有车子95%的车子都是教练私人的,我们把钱交到驾校后,然而我们在培训学员的时候车辆要加油,就只能教练私人垫付油钱。
       但是这两年受疫情因素影响,我们教练也是普通老百姓,家里面经济来源也捉襟见肘,请问南充市委政府的领导余航这样所谓的垄断经营模式是否合理呢?最可恶的就是我们教练招收学员必须价格是3980元/人,然而驾校自己招收却可以少收学员660元,变相搞垄断让学员直接找驾校报名。然而现在导致的结果确是,很多教练都把车停在路边耍,怨声载道,不但没有解决问题本质,反而越搞越乱。
       综上所述,请南充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南充驾培行业的腐败问题,严查驾培中心主任一手遮天的行为,彻底斩断余航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取暴利的贪婪行为。

驾校遭遇“潜规则”,谁来清理南充市运管局驾培中心的“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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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4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要有实证  你就直接纪委举报  一个枪手在这 胡说八道  小心人家告你诽谤  要坐牢的  朋友

发表于 2022-7-4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起码实名举报  你敢吗?
发表于 2022-7-4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7-4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11火眼金睛 发表于 2022-7-4 23:19
起码实名举报  你敢吗?

余领导,我害怕实名举报遭到你打击报复,你不要威胁我!放心嘛只要你被停职调查,肯定有人会满足你的愿望,提供证据,让你心服口服。

 楼主| 发表于 2022-7-4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11火眼金睛 发表于 2022-7-4 23:16
真要有实证  你就直接纪委举报  一个枪手在这 胡说八道  小心人家告你诽谤  要坐牢的  朋友

我上面说的几点到底是不是真的,有没有胡说八道,可不是我一个人知道这些事哈,到底是不是权利大到一手遮天,有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牟利,有没有干预市场正常竞争搞垄断经营,这些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希望南充市纪委彻底调查此事!

发表于 2022-7-5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南充驾培行业的腐败问题

发表于 2022-7-5 16: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以为躲在电脑屏幕后,就能随意捏造莫须有的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诬告陷害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故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
2、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
3、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
4、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告,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犯罪。

发表于 2022-7-5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7-8 16: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7-8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无风不起浪,希望更多的教练站出来指证他,也希望南充市纪委立案,不要让一个小小的蛀虫,坐大成为巨贪,这样的例子不少

发表于 2022-7-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同感,给你点赞哦!

发表于 2022-7-9 1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委就调查了几个驾校校长,应该多采访一下教练,才问得出来实话,是非对错,一查就晓得了

发表于 2022-9-19 22: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1-10 17:42

发表于 2023-1-10 19: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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