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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肇事后碍于形势先应付,之后则永久性逃逸还不忘威胁(之九)[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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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回,听了我的回话,话筒里传来“你这是在质问我吗”,其言不怒自威,试想下,原告用模糊不清的影印件作了起诉证据,谁都知道“谁主张谁举证”的司法原则,怎么还要找我佐证事实呢?这一条若成立,之后再收到一纸堂而皇之的“致对方先兆性流产”的刑诉岂不更是百口莫辩了?先赔财产损失再诉刑责入牢 150200ugkfk74sph242uzo.jpg 150200p8utku7e13c6crtv.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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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0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大队于2022年5月5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且积极调解赔偿等事宜。目前此案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法院按流程受理。

  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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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6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好,反映同一件事情可以到原帖下跟帖,请勿重复发帖。  
 楼主| 发表于 2022-7-6 19: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跟帖中能发的下几十上百字的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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