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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的个人账户的规定有重大失误[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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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5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的个人账户的规定有重大失误
        2021年10月,阿坝州政府官网发布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阿府发〔2021〕12号)。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规定:
        第十二条 职工医保基金分设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
       (一)统筹基金。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后,其余部分构成职工医保统筹基金。
       (二)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个体参保人员、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从统筹基金中划入。个人账户由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划入,年度具体划入标准为:
      个人账户由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划入,年度具体划入标准为:
      1.在职人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2%+全省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0.25%×实足年龄。
      2.退休人员:全省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全省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0.25%×实足年龄。

      但是2021年10月起这一条款没有认真执行,2022年也肯定执行不了。
      2022年上上年度是2020 年,2020年四川省的平均工资是74520元,每月6210元。
      以一个月薪7000元50岁在职人员为例,按照《实施细则》规定,他的医保每月的个人账户应该这样计算:  
       1.基础部分:个人年度缴费基数×2%  即:7000×2%=140元
       2.挂钩部分:全省上上年度月平均工资×0.25%×实足年龄  即:6210元×0.25%×50=15.525×50=776.25元
       3.这位在职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是:140元+776.25元=916.25元

      《实施办法》第十条  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9%(含生育保险)。其中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
       这位职工缴纳的保险费是:7000×9%=630元

       这个在职职工的单位和本人每月向医保局共缴纳630元的医保费,就要返还到个人账户916.25元,天下有这般好事?
       阿坝州医保局、阿坝州财政局有钱支付这笔高昂的个人账户吗?这样统筹部分就根本没有钱了,那么,医保局报销职工的住院费、特殊门诊费、生育保险费等的钱从哪里来?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2.退休人员:全省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全省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0.25%×实足年龄。
       我们再计算一下62岁的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
       1.基础部分:6210元×2%=124.2元
       2.与年龄挂钩部分:6210元×0.25%×62=15.525×62=962.55元

       3.个人账户合计:124.2元+962.55元=1086.75元
       请问:为什么我周围的6、70岁的退休老人去年每月连300元都不到,今年就能增加到千元以上?这真是天上掉下大馅饼!
     医保局根本不可能按照《实施细则》个人账户办的规定的执行!原因是《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计算基数的百分比是错误了,根本不可能兑现。        

    摘录《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个人账户的标准来比较
       退休人员按成都市平均工资2%划入后,每1周岁再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增0.035%本人基本养老金高于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以本人基0.035%。以本人养老金为个人账户计入基数。

    四川省本级(省级机关)医保个人账户计算方法与成都市基本相同。
       成都市和省级机关计算个人账户的百分比是0.035% ,阿坝州是0.25%,是成都市的7倍多阿坝州有这个财力支撑吗??
       产生错误的原因是阿坝医保局起草文件的人失误了,小数点打错了,不是0.25%,应该是0.025%。医保局和州政府审批时也疏忽了。
       其实,不光是2021年阿坝州医保的个人账户计算的百分比是错的,过去就一直是错的,阿坝州医保个人账户一直就是一笔糊涂账。我是多年就发现了,规定的是一回事,执行的又是另一回事。现在提出只希望能够引起注意,适当进行修改。
       阿坝州规定的“0.25%”确实错了,根本无法兑现。阿坝州如果改成0.025%又太低了,成都市是0.035%,而且成都是以成都市2020年的月平均工资是6963元,阿坝州是以四川省平均工资计算,每月6210元元。成都市的月平均工资远高于四川省的平均工资,阿坝州2020年的月平均工资7649元,高于四川省全省和成都市的平均工资。
       我认为《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个人账户计算标准中的百分比出了差错,虽然它是阿府发〔2021〕12号发布的,但是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还是纠正为好。建议以阿坝州的平均工资的0.035%计算。过去阿坝州医保文件规定是以阿坝州平均工资为基数。如果不纠正,就按照州政府的指示“请认真贯彻落实”,这样,退休人员医保的个人账户每月都有千元入账,我等何乐不为。

      (说明:各地上上年度,即2020年的平均工资都来自网络上各地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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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我办高度重视,立即与州医疗保障局核实情况,现将反馈情况答复如下:我局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您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论坛”发文“《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的个人账户的规定有重大失误”交办件,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阿府发 (2021)12号)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个体参保人员、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从统筹基金中划入。个人账户由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划入,年度具体划入标准为:1.在职人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2%十全省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0.25%×实足年龄。2.退休人员:全省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十全省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0.25%×实足年龄” 以您例举的50岁在职参保人员为例,其个人账户年度划入标准具体计算方式为:个人年度缴费基数(月均缴费7000元×12)×2%十全省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210元)×0.25%×50=2456.25元,按月划入即为2456.25÷12=204.69元;以60岁退休参保人员为例,其个人账户年度划入标准具体计算方式为:全省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10元×12)×2%十全省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210元)×0.25%×60=2421.9元,按月划入即为2421.9÷12=201.83元。 下一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85号)有关规定,将改革职工个人账户计入办法,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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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17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阿坝州网信办的回复。

       文件是州医保局制定的,解释权也在医保局。医保局的解释是“年度”的个人账户,所以计算的结果要除以12(个月),才是每个月年龄挂钩个人账户。我也查看了2021年10月、11月、12月执行修订后的计算办法,应该是基本吻合。所以这个回复是正确的。

 楼主| 发表于 2022-7-18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在主贴中说了,“阿坝州医保个人账户一直就是一笔糊涂账。我多年就发现了,规定的是一回事,执行的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对规定的计算方法的执行力表示怀疑。
      
       2021年9月底前执行的《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基本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阿府办函〔2014〕124 号)规定: “退休人员:全州上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全州上上年度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0.1%×实足年龄。”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要根据社平工资为基准计算。社平工资提高了,个人账户肯定增加;每年年龄也要增加1岁,也是个人账户增加的原因。看一看下面的几组数据:
      
       2017年的上上年度阿坝州社平月工资4961元,70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2192.88元,73岁退休人员2213.51元,
       2018年的上上年度阿坝州社平月工资5720元,71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2127.84元,74岁退休人员2139.72元
      
       2019年的上上年度阿坝州社平月工资6119元72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2282.40元, 75岁退休人员2295.15元
       2020年的上上年度阿坝州社平月工资7116元,73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3146.52元, 76岁退休人员3174.64元

      
       (说明:社平工资的数据来自阿坝州统计局,个人账户的数据来自本人及老伴阿坝掌上社保中记载的数据,百分之百的准确。)

       大家可以比较,有两个问题:一是2018年计算的社平工资比2017年的增加了,年龄又多了1岁,个人账户的钱为什么反而减少了?二是2020年计算的社平工资增加的幅度只有16%,年龄只增加1岁,2020年个人账户的钱为什么比2019年就增加了37%以上?

       以上两个问题都不好解释,只好“难得糊涂”——又不是针对个人,有时对个人还有利,众人都能过,就只能从众了。

       因此我认定阿坝州医保个人账户一直就是一笔糊涂账”。如果只是汶川县的问题,不是全州其他县市的问题,我以偏概全,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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