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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 【贝壳成都百科】眼见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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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8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丨贝壳找房
摘要
经纪公司带看同户型促成签约,导致买家所购房屋与所看房屋不一致要求赔偿。

案例详情
1、买家2017年3月13日通过公司居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总房款490万元整。
2、买家反馈由于当时房屋内有租户,租户不配合看房,故经纪公司带其看的楼下同户型的房子(带阳台),经纪公司告知楼上、楼下户型、结构一致,而且给其公司APP上户型图也是带阳台的,出于对公司的信任,在实际未看到本房的情况下签署了买卖合同。
3、按照合同约定,3月完成过后手续,并且租户租约到期,收房后发现房子并非看过有阳台的同户型,其房子不带阳台,感觉受到了欺骗,要求退房或赔偿经济损失。
4、介入调查发现买家反映的同户型带阳
台,实际上是个别业主将自家放置空调室外机的地方进行了加装防护栏或增加了玻璃隔成了阳台,当时也让买家看过房本,实际面积与房本面积一致。经协调,与买家达成一致达退还全部中介费127400元并额外赔偿1万元。
(该案例可能有城市局限性,更多情况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案例分析
签约时,经纪公司带领买家看同户型房屋未看到实际成交房屋的情况下促成签约,导致买家看房与最终实际购买的房屋不一样,违背了居间服务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纪公司告知上下户型一致,且APP上展示的户型图也带有阳台违反了以上规定,故居间服务存在瑕疵;
2、根据《居间服务合同》第一条第3、4项,“引领买受人实地看房;协助查看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可知,经纪公司并未按约定履行上述义务,造成买家基于对房屋户型的错误认识而签订买卖合同,已构成违约。

解决办法
签约前,经纪公司务必引领买家实地看,要出资购买的房屋,确认无误后方可助手首页签约!以避免造成因带看与实际成交房屋不一致而产生纠纷乃至上升到退赔的情况出现。
(实际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更多详情可咨询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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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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