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独生子女奖扶政策存在。办理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需满足以下条件,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象基本条件的男性年满59周岁、女性年满57周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可以申报。头年申报,次年享受。办理时要提供以下资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离婚或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材料;批准再生育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相关证明材料。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日为申报时间。申报人携相关资料到户籍地镇、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事窗口申报。并查验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即录入到计生奖特扶信息平台,并打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目前的相关补贴政策是:每人每月80元,全年共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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