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7两花椒粒被认定超过保质期,贵州毕节纳雍县羊场中学面临6.5万元罚款,引起争议。 据上游新闻报道,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在纳雍县羊场中学校长某某某陪同下,依法对纳雍县羊场中学进行检查,在其食堂操作间内储物架上发现有已使用过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花椒粒1袋,外包装袋上贴有标签,标签上名称为花椒粒,生产厂商为贵州味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5月13日,保质期:3个月,配送日期为2021年6月3日,现场称重0.35Kg(7两),当事人未提供进购清单和进货备验记录。”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结合自由裁量的规定,决定对羊场中学处以罚款人民币65000元。 对于市监局的处罚决定,学校老师向媒体表示,引发争议的花椒颗粒系工作人员临时自行采购,属于裸装的初级农产品,为避免包装袋破漏,于是将其放在食堂遗弃的分装袋内,市监局便以分装袋上原有的生产日期标签作为过期处罚的依据。羊场中学认为,市监局下发的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对此,纳雍县市监局回复称,其程序合法证据充分,校方不服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7月11日,纳雍县羊场中学知情人士透露:“校方已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7月12日,纳雍县司法局向记者表示:“司法局已经介入调查,届时会公布结果。” 有关新闻引发热议,舆论观点不一。有网友认为,花椒涉及校园食品安全,必须严格监管,“食品过期了,万一吃坏了肚子就是千百个学生的生命,所以该罚。”“事关孩子们的食品安全,严格要求不过分。”“食品安全无小事,别等到发生事故,后悔莫及。” 不过,也有许多网友质疑花椒是否有保质期一说,“我家就在花椒产地,没听过花椒只能保存三个月,花椒一年只能收一季。”“花椒与普通食品还是不同的,保存好的干调料中药材不存在过期。”“如果花椒三个月就过期,那么一年中其余几个月是不是都不用花椒了?” 有法律人士表示,从法律依据上看,纳雍县市监局的处理有法可依。不过,在行政执法活动的过程中,对食品违法行为作出处罚,除了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循《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比如,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还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在本案中,如果7两花椒确属于过期,处罚也应适当,与学校的违法行为相适应,而本案中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有过度之嫌。 《南方周末》评论认为,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教育,市监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也要综合考虑个案情况,兼顾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等相关因素。案件调查记录中,仅依据花椒现包装上的标签就认定过期,有些简单。纳雍县市监局严格执法,也要注意刚柔并济,做到人性化执法,增强群众对执法的认同感,更有效预防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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