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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用“警用直升机”拍视频?警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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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8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7日)16时许,沈阳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针对网民“王澄澄”一事发布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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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图片
7月 16 日,针对网民“王澄澄”在视频平台发布其与身着警礼服的父亲合影视频以及利用直升机为背景的视频引发网民热议问题,沈阳市公安局会同沈阳市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网民“王澄澄”,真实姓名王某澄,31岁。其父王某江于2022 年2月退休,原系沈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某中队教导员,2010 年因病退出科级领导岗位,退休时为二级高级警长,三级警监警衔。
2.网民“王澄澄”拍摄视频所用背景直升机,为辽宁通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所属 H155 型民用直升机。该机停放于法库县财湖民用机场,日常管理维护由公司负责,沈阳市公安局仅在承担特殊任务时租用。网民“王澄澄”在拍摄视频时,该公司总经理鲁某未经批准擅自同意其拍摄。对此,集团公司已决定免去鲁某总经理职务。
3.王某澄于2017年开始自主创业,2021年结婚,其丈夫赵某为沈阳一企业法人。其父王某江在职期间,已按规定将女儿王某澄创业经商情况进行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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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8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坑爹

发表于 2022-7-19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纯属路过哈,本人也不看抖音快手之类的视频。感觉以警用直升机做背景拍视频也不是什么错吧,除非是视频内容涉嫌违法或者损害了警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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