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0时至24时,四川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例(成都6例,其中4例为既往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眉山1例,为既往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成都3例,眉山4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在成都),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在成都),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
四川新增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例(成都6例,眉山1例):
5例(成都4例,眉山1例)为既往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
2例为成都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均于7月19日确诊。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成都3例,眉山4例):
3例为成都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4例在眉山市隔离管控人群中发现;
均于7月19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在成都):
1例为7月17日自尼泊尔乘机抵蓉进行隔离;
1例为7月18日自中国台湾乘机抵蓉进行隔离;
均于7月19日确诊。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在成都):
1例为7月16日自哈萨克斯坦乘机抵蓉进行隔离;
1例为7月17日自中国香港乘机抵蓉进行隔离;
1例为7月17日自尼泊尔乘机抵蓉进行隔离;
均于7月19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具体情况由相关市(州)卫生健康委进行通报)
【成都中心城区今晨7时起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7月20日,四川手机报记者从成都市“5+1”中心城区宣传部门获悉,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继发布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其中,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自7月20日7时起,在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武侯区自7月20日6时起,在辖区全域开展第三轮全员免费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点位如下↓↓↓
(川网传媒·四川手机报记者 徐浩煊)
【7月19日0-14时,成都新增本土“2+2”,最新轨迹公布!】
7月19日0-14时,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截至19日14时,本起疫情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
本土疫情 | 确诊病例 | 无症状感染者 |
7月19日0-14时 新增病例数 | 2 | 2 |
截至7月19日14时 累计病例数 | 22 | 16 |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
病例35:居住于武侯区锦宏骏苑北区,系病例6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6:居住于新都区润扬·观澜鹭岛一期,系病例12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7:居住于青羊区十二桥路16号附2号,系病例18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8:居住于青羊区清水绿苑小区,系病例18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市高风险区共24个,分别为
锦江区(5个):锦东庭园14-15栋,南府锦1栋,南糠市街48号大院2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昆仑华庭,龙湖晶蓝半岛A区1-2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武侯区(6个):百花公寓1-2栋,中海格林威治城2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熙美本色医疗美容),一环路南四段28号小区1栋,江天路1号院1-2栋,玉林街道玉林北街70号1-2栋,锦宏骏苑北区4-5栋
成华区(2个):金科天籁城2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海棠名居5-8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青羊区(3个):怡馨花园5栋,十二桥路16号附2号10-11栋,清水绿苑3栋
高新区(1个):南苑B区6栋
龙泉驿区(3个):驿都城二期7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桃花源别墅27区11-12栋,炜岸城40-41栋(含底商)
金牛区(1个):首开龙湖紫宸小区(一期)3栋
天府新区(1个):麓湖生态城澜语溪岸1栋
新都区(2个):圣采·泊尚17-18栋,润扬·观澜鹭岛一期7栋(含底层商铺)
中风险区共25个,分别为
锦江区(5个):锦东庭园1-13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南府锦2栋,南糠市街48号大院1、4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莱茵春天小区(包括楼栋底层商户),龙湖晶蓝半岛A区3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成华区(4个):金科天籁城1、4栋、6-11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双林南支路1号1栋,海棠名居1-4栋、9-13栋及对外停车场(包括楼栋底层商户),华油巷9号
武侯区(4个):人民南路四段15号,中海格林威治城 3-7 栋,一环路南四段28号小区2-6栋,锦宏骏苑北区1-3栋
天府新区(1个):麓湖生态城澜语溪岸2-3、5-9栋
青羊区(3个):怡馨花园1-4、6-9栋,十二桥路14号附1号、16号附2号4-9栋,清水绿苑1、2栋
高新区(1个):南苑B区除6栋外其他楼栋
龙泉驿区(2个):驿都城一期和二期(包括楼栋底层商户,7栋及对应底商除外),桃花源别墅27区10栋和28区8-11栋
金牛区(1个):首开龙湖紫宸小区(一期)1-2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
新都区(2个):圣采·泊尚小区除17-18栋外其余楼栋(包括楼栋底层商户),润扬·观澜鹭岛一期除7栋外的其他楼栋(含底层商铺)
温江区(1个):涌泉街道蓝光香瑞湖9-49栋
崇州市(1个):街子镇天祥小区
锦江区、武侯区、天府新区、成华区、青羊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金牛区、新都区、温江区、崇州市除高、中风险区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成都:鼓励企业采用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灵活工作方式】
近期,不少家长询问,因疫情防控“托幼机构暂时关停”,职工需在家照顾未成年子女,怎么办?
对此,记者采访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处处长杜红林。
杜红林表示,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意见》(成人社发〔2020〕4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精神,倡导社会各方本着“和为贵、好商量”原则,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凝心聚力、携手并肩、共渡难关。
根据《意见》,职工可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与职工协商,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工作方式居家办公完成工作任务;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单位,可优先安排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采用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调休等灵活方式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帮助职工妥善处理工作和家庭关系。
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意见》还提出了更多措施。
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要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按医嘱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应当享有医疗期,职工在医疗期间,企业可按照本单位的薪酬制度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被依法隔离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医疗期的除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或一定比例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意见》还提出,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依法申请特殊工时制度,也可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