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四川省财政厅、教育厅于2019年12月3日制发了《关于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20年起,全省无论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都要按照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要求公办幼儿园的该项补助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捐赠等非日常消耗性支出。 然而,武胜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从来都没有得到过一分钱的补助,这钱是政府克扣了还是被教科体局克扣了?武胜县教科体局口口声声说他们是祖国的花朵、再亏不能亏了学生,为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还安排城区公办幼儿园为乡镇公办幼儿园添置教玩具、购买校车,甚至基本建设等等。武胜县印山幼儿园、东方红幼儿园已分别为赛马幼儿园、八一幼儿园购买了校车一台、教玩具若干。来期,他们还将对所有被领办幼儿园购买校车、添置系列设备设施。问题是: 第一:为什么要克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补助?没有这项补助,民办幼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怎么改善、教学教研如何保障、教职工薪资又怎能提高?难道民办幼儿的学生不是祖国的花朵?民办幼儿园的教职员工不是人吗?那些“为人民”的口号难不是一些笑话! 第二:城区幼儿园帮扶乡镇幼儿园,用的哪方面的钱?如果是财政补助,然而这却是明令禁止的,有关人员是不是应该被追责?如果说不是财政补助,那么,又会是什么钱?公办幼儿园乃是公益性质,不允许赢利,如果有赢利,这是不是叫不当得利?是不是应该退还或收归国有?教科体局或者幼儿园自身有什么权利私自安排?相关人员是不是应该受到处罚? 我们强烈呼吁: 一、认真落实中省市文件精神,把克扣了我们的补助及时补上,并且建立长效机制,不允许此类问题再有发生; 二、对城区公办幼儿园资助乡镇公办幼儿园的资金来源作全面调查清理和整顿,并对相关违规违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还教育天地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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