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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广安市民

[群众呼声] 广安市人民医院没有完善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转诊流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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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7-24 15:11
广安市人民医院居然没有依法如实回复,对违法使用医疗机构名称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未做出回复,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广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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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7-24 16:01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的规定:2)转诊转院备案。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转到广安市外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转院证明,并由参保人员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告知参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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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7-24 16:21
关于进一步加强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
www.guang-an.gov.cn    2016-04-20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背景色: [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 〖 [url=]打印本稿[/url]〗 〖 [url=]关闭[/url]〗
关于进一步加强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中医管理局,广安经开区社农局、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协兴园区人社局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属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有效促进全市医疗资源合理利用,深入推进广安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分级诊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基层首诊医疗机构

(一)市内基层首诊医疗机构。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公立医院(含市辖区的区级公立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下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新农合,下同)民营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

(二)市外基层首诊医疗机构。参照市内基层首诊医疗机构执行。

对于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急危重症患者、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患者、孕产妇、专科疾病患者等,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省内首次就诊医疗机构。

二、进一步明确转诊转院程序

(一)市内转诊转院程序。

严格落实广安辖区内参保(合)城乡居民就医逐级转诊转院制度,即:首诊医疗机构是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原则上应转市内二级医疗机构,再转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最后按规定转市外医疗机构;首诊医疗机构是市内二级医疗机构的,原则上应先转市内三级医疗机构,再按规定转市外医疗机构。

(二)市外转诊转院程序。

1.居住在广安辖区内且已在广安参保(合)城乡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经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再转往市外三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转往市外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在履行转诊转院手续后,原则上应优先转往已开通转诊转院绿色通道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诊治。原则上不向低于市域内医疗机构级别的市外医疗机构转诊转院患者,特殊专科疾病患者除外。

(1)诊断明确,且经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治疗后效果较差或本市无治疗条件的危急重患者;

(2)经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或本市无治疗条件的疑难复杂疾病患者;

(3)在县域内医疗机构治疗后,转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一步治疗效果较差的各类外伤(含交通事故)患者。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原则上在市域内就地就近就医。

2.异地居住的广安籍参保(合)城乡居民转诊转院程序。退休人员、务工人员、旅行人员、各类学生、其他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等异地居住的人群,参照我市基层首诊、逐级转诊转院规定就地就近就医,并履行申报备案手续。

三、进一步明确转诊转院审批程序

(一)市内转诊转院审批程序。

1.患者在乡镇(中心)卫生院或设置病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时,主诊医师填写《广安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见附件),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转诊转院相关工作负责人审批后转县域内二级医疗机构;

2.县域内二级医疗机构无法诊治时,主诊医师填写《广安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并经医务科或分管副院长审批后转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市外转诊转院审批程序。

1.居住在广安辖区内因病情危重或市域内医疗技术难以诊治的患者,原则上须经由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主诊医师填写《广安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经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后,向市外三级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转治,并由转诊医院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合)地医疗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居住人员的就医转诊转院审批实行申报、备案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医保(新农合)政策支持

(一)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分级诊疗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要严格遵循基层首诊、逐级转诊转院原则就医,并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合)患者住院治疗的,按照城乡居民医保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凡未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原则上城乡居民医保不予补偿或按原规定补偿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补偿。

(二)规范执行住院起付线减免政策。

严格依照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合)患者,从下级转入上级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住院起付线按两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差计算;由上级转入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住院费用补偿时不再扣减起付线。

(三)鼓励和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积极鼓励和引导患者合理利用当地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向下级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凭上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双向转诊(回转)单”转入下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当次在下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五、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

(一)落实专门组织机构。各级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中医管理部门要把全市参保(合)城乡居民转诊转院工作作为广安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督促指导市域内县级及以上医院机构成立专门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转诊转院组织协调、资金管理及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确保全市参保(合)城乡居民转诊转院的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促进分级诊疗制度有效实施。

(二)规范越级转诊管理。因患者病情危急重或特殊,医疗机构在综合考虑医疗安全、医药负担、患者及其家属意愿等因素,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可由基层医疗机构越级转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二级医疗机构可直接转市外三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协议单位、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可直接转诊转院。原则上市域内基层医疗机构或二级医疗机构不直接向市外三级医疗机构转诊转院患者。各地各相关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基层首诊、逐级转诊转院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合理就医,就地就近就医,努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格局。

(三)强化年度目标考核。各地各单位要将患者上转率、下转率、次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等服务效率纳入对各医疗机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有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对在分级诊疗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确保全市参保(合)城乡居民转诊转院管理到位,措施落地。

(三)加快医疗信息建设。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要加快市域内“互联网+”医疗诊疗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市级网络诊疗服务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医学病理诊断中心的作用,尽快将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互通的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及远程桌面移动查房等延伸到各区市县县级医院,做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及各区市县县级医院三级医疗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保障全市参保(合)城乡居民就医转诊转院快捷、畅通、有效。

附件:广安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中医管理局

2016年4月1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印


附件:

广安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

-----------------------------------------------------------------------------

存 根

患者姓名 性 别 年 龄

档案编号 医保证(卡)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因病情需要,经门(急)诊或住院治疗,转入

单位 科室 接诊医生。

院方审批意见: 转诊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

双向转诊(转出)单

(机构名称):

现有患者 医保证(卡)号 ,性别 年龄 因病情需要,经门(急)诊或住院治疗,需转入贵单位,请予以接诊。

初步印象:

主要现病史(转出原因):

主要既往史:

治疗经过:

院方审批意见: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本表供双向转诊转出时使用,由转诊医生填写;2.初步印象:转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做出的初步判断;3.主要现病史:患者转诊时存在的主要临床问题;4.主要既往史:患者既往存在的主要疾病史;5.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广安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回转用)

存 根

患者姓名 性 别 年 龄 病案号

医保证(卡)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因病情需要,转回 单位 接诊医生。

院方审批意见: 转诊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双向转诊(回转)单

(机构名称):

现有患者 医保证(卡)号 ,性别

年龄 因病情需要,现转回贵单位,请予以接诊。

诊断结果 住院病案号

主要检查结果:

治疗经过、下一步治疗方案及康复建议:

院方审批意见: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供双向转诊回转时使用,由转诊医生填写;2.主要检查结果:填写患者接受检查的主要结果;3.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4.康复建议:填写经治医生对患者转出后需要进一步治疗及康复提出的指导建议。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7-24 16:23
广安市人民医院医生不给符合条件转成都华西医院的患者开转诊手续还不给患者致歉吗?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7-24 17:59
广安市人民医院典型的挂羊肉卖的狗肉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7-24 18:00
接诊医生明知广安市人民医院没有医这病的住院部科室却拒绝开转诊手续,居然不问责?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7-24 21:24
十八项核心制度的首诊与转诊制度在广安市人民医院形同虚设吗?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7-24 22:00
在医联体内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广安市人民医院搞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纪委监委应该依法问责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7-25 08:20
匿名者 发表于 2022-7-23 13:18
广安市人民医院的医生或院长的亲属在广安市人民医院无法救治,这些医生或分管领导是否也不开转诊手续就直接 ...

你觉得广安市人民医院的医生院长会让他们在市人民医院治疗吗?都是直接去的成都重庆

发表于 2022-7-25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人民医院 发表于 2022-7-24 14:29
尊敬的网友“广安市民”:
      您好!您于2022年7月23日在麻辣社区广安论坛上发布的“广安市人民医院没 ...

官本位思想严重,官僚回复,都是以人民币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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