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东坡公安回复了关于门禁人脸识别涉及的信息安全问题,但是其他问题还是麻烦眉山住建局或者是级别低一点的大石桥街道办回应一下。
业委会提到的“按市级相关规定,结合相关部门指导,天富物业出资,业委会监督。”麻烦你们指导天富物业或者业委会公示相关文件,让业主知晓打消疑虑;同时,相关部门指导又是哪些相关部门,能否告知单位名,不能只是业委会和这些相关部门单线联系,成了神秘部门“钟爱”万霖钱丰业委会,业主都没法联系,毕竟上一次业委会就是在眉山住建局和大石桥街道办也的指导下开业主大会,出现了投票造假问题。
其次,在今年6月潇湘晨报的一则报道中提到,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可能涉及资金的募资、使用以及改建或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事项,该些事项需由业主共同决定,根据《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目前已开始施工才发出告知书,业主并不知情,业委会也未就此事征集业主意见并由业主表决,是否一句物业公司出资就可以完美避开业主意见,请问这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出于特殊需要就不需要考虑业主意见?
最后,你们和大石桥街道办算是多次指导业委会了,也指导的非常民主,时常引来业主私下各种问候,上次开业主大会和本次门禁升级,业主提前都不知情,只有你们知情还指导,业委会都是开干了才出来告知,尤其是你们指导下的业主大会投票造假你们都能忍,感觉你们和业委会关系处的比现实中的情人关系还融洽。
虽然你们很喜欢也擅长指导业委会,但是你们这些大爷什么时候可以指导一下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完成上次社区搞的意见征集的几个选项,对业委会、选新物业事项进行表决。总不能业委会想干的事,你们倾尽全力指导,无条件包容他们的过错,业主想干的事,你们就各种为难,甚至以已经完成其中一项为借口山?
一项能完成,其余几项是有好难?为民办实事不就是该啃硬骨头吗?总不可能你们专找软的吃山,应该不可能你们也准备就这样摆烂,助力合同到期、业主不满意的,业委会都公开要其退场后由力挺的天富物业就这样在你们的不闻不问、不管不理、不主动作为中顺利赖在小区吧?更不可能你们还要照顾或者听取哪些人的意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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