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看客蓬安人: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的贴文“请问蓬安县劳动仲裁院”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2021年8月9日,你的代理人张伦律师就你与四川嘉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向蓬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本委2021年8月9日依法受理该案,并于2021年8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在庭审过程中,被申请人四川嘉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已经于2021年8月初就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五款“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之规定,本委依法决定中止该案的审理,并向当事人双方依法送达《中止审理通知书》。截止目前,中止审理情形并未消除,待中止审理情形消除后,你可以向本委提出恢复审理申请,仲裁庭将依法恢复审理。
同时,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中止审理期间的时间不计入仲裁时效之内。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蓬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817-8622310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幸福安康!
蓬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