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再审审查根据新证据和原判决查出2013年诉称是捏造事实,资阳中院(2017)川20民监4号裁定因新证据再审,可区院王颖用4张借条的原证据再审,致简单案情变复杂,还误导副院长用4张借条释疑。 2022年7月19我到法院查档,发现档案里本案的再审审查资料已不在,复印的“鉴定取证笔录”是新造。 证据不容造假是法治根本,2013年我没有借款,(2017)川2002民再字5号判决我2013年借款写成了2012年是冤案,王颖是虚假诉讼保护神。 黄健峰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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