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了一年多了,一点醒动都没有,开发摆烂,官方推诿,确实伤人心了。官方既然在积极协调督促,那负责协调督促的官员是哪一位?上一次过问小区烂尾的事情是什么时候?每次我们去维权,都说在沟通督促,但谁负责督促,谁负责处理一概不予告知。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楼盘烂尾,这烂尾的结果不应该由我们购房者自行承担,我们作为百姓,本身在楼盘资金审核和开发营运状况两大问题上就无从了解,银行和房管部门就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对开发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督导。按照按揭房的相关国家政策,房屋在办理产权之前,我们购房者办理的房屋按揭贷款金是进入监管账户的,只有产权办理下来了,这笔钱才会打给开发企业,目的就是为了给我们购房者一个最后的购房保障。现在我代表个人请求政府严查银行和房屋管理部门是否起到资金监管作用,是否有因为某人或某部门(公司)的违规放贷导致贷款资金被转移的情况,如果该现象,本人将有权停止继续偿还贷款的义务,同时保留申请作废购房合同和追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等一切权力。如不严查,这样继续推诿敷衍拖延下去,我们乐湾成百上千的购房者将付出两代人甚至三代人的积蓄为银行、有关部门、开发企业之间的有色勾当而买单。对此,我们只会义正言辞的回复一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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