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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 【贝壳成都干货】上市交易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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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1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商品房:根据2017年4月12日出台的政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后可转让。此外,根据2020年9月14日出台的政策,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2、经济适用房:建成年代在2004年以前的不限制;建成年代在2004年以后的需要提供《上市交易函》方可上市交易。建成年代在2005-2009年的产权证满3年月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可办理《上市交易函》;建成年代在2010年以后的产权证满5年且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可办理《上市交易函》。

3、限价商品房:限价商品房购房者拥有完全产权,缴纳各种税费及土地出让金后可获得产权证,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4、房改房:按成本价或市场价购买的房改房,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可上市交易;按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的房改房,职工只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且完善产权后归职工个人所有。出售房改房前还需要缴。
5、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的上市交易需要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土地性质为划拨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性质为出让的与一般房屋交易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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