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7号)
2022年8月12日,南部县发现外地输入4例新冠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非必要不离开南部,确需离开南部的需持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凡省外来(返)南人员和省内有疫情市(州)来(返)南人员,须第一时间通过“天府健康码”或“南充市返乡人员报备二维码”向本人居住地村(社区)、单位和酒店(宾馆)报备,如实申报登记旅居史等相关情况,积极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故意隐瞒高中低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拒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全面加强对近7日内有海南、西藏、新疆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的排查管理。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实施7天居家隔离,上述三省/自治区非高、中风险区的其他来(返)南人员,抵南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实施3天集中隔离),采取3天3次上门核酸检测,第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
四、即日起,暂停县城建成区KTV、网咖、麻将馆、电影院等密闭场所经营活动及坝坝舞、坝坝宴等聚集性活动3天。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各类会展、论坛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车站、超市、餐馆、酒店、景区景点、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不聚集等措施。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不戴口罩或不提醒消费者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的,将依法依规责令整改,直至停业整顿。
六、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药店要落实“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生素药”等购买人实名登记和报告制度。
七、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主动做好疫苗接种。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或网格员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对因执行防控要求和措施不严格、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集体,将严格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南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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