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通江麻辣论坛发布的《停车难》 一贴已收悉,依据国家停车服务价格政策,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提出: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规定:对“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我县绝大部分停车场停车服务价格已放开,由经营者(业主)依法自主定价。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住建、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规范停车场管理,加强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监管,督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监督举报电话0827-7112315。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