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石马镇涪江村还没查清的冤案
2014年石马涪江村三组林运贵刚当队长3个月开会要求我们把全部土地800元/亩租给他养虾,违背国家法制《禁止耕地挖塘养鱼养虾》《防止耕地非粮化》。
2017年9月8日又要我们租地十年给他经营,他林家的土地常年荒在那里长草半米左右,他要种要经营他家为什么荒在那里? 2017年11月5日12:01社长林运贵又要我们租地十年,我们不同意租地,社长林运贵就恶语伤人骂我妻子扯烂筋,11月6日我向石马镇王谦镇长反映(通话记录为证),不到一小时遭到社长林运贵妻子魏晓花拦路殴打和骑在胯下扇耳光(各部门都觉得胯下之辱和扇耳光只是抓扯)并且辱骂,我妻子拿出手机想录音录像,她早有准备冲上就抢手机,他夫妻双双围攻和欺凌我妻子半小时以上,致使我妻子左脸打肿,左眼钝挫伤等伤情(绵阳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书为证),报案石马派出所没有依事情根源没有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而且对林运贵魏晓花拦路辱骂和殴打编个理由使他们逃脱罪责,还让我去碰冷钉。石马派出所请对你们的行政不作为负责,不要让我受害人流血流泪维不到权。
林运贵一伙12月便强行在我地中横跨挖沟(照片为证)套取工程款149886元,租下其他的地撂荒长草多年(林运贵家人第1次逃脱处罚)
我们多次向石马派出所报警都没有出警。
2018年4月林运贵侄子彭林王波拿着棍棒跟踪我到青义恐吓威胁我们,我们报案青义派出所说没有打到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威胁恐吓处理。想到王波是石马人,同月便向游仙区公安局当时的刑警中队长吴志强和大队长王正师递交了书面材料和恐吓光碟并向游仙区公安局报案,现任石马派出所所长吴志强(当时刑警中队长),王正师负责,我们没有维到权,后来左亚龙,刘红兵,罗小建,刘雄等都没有依法办案走形式,每个警官接案我都做笔录和配合调查累得精疲力尽无结果,我盼正义经历了浩劫非常焦虑。(王波,林运贵家人第3次逃脱处罚)我们多年不敢回家。
想到2019年林运贵魏晓花安置在横山村浪琴湾小区,2022年5月11日回家不到半小时林运贵魏晓花来我家门口把我妻子打伤,想到以前报警没依法处理她一人在家不敢报警,我们便去村委会找李明调监控,他和魏凯通电话后魏凯不给调。
2021年林运贵土地全部征占,我家只征占了部分,2022年3月4日林运贵开挖机在我未征占土地路上拦路来打骂,魏晓花从她妈张春兰赔偿安置后该拆没拆完的屋里拿大棒来打被人拉住没打到,公安没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干扰我家生活处罚他们。
我妻子想到报案青义和游仙公安机关维不到权便在王波拿棍棒威胁恐吓我的图片上配上侮辱文字发在涪江社区第三组群。王波看到侮辱信息该走合法途径该向青义报案青义派出所该自纠自罚,或向石马派出所报案游仙区公安局和石马派出所该自纠自罚。现在要拘留我妻子5日显然不对,这明年是你们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造成的,石马派出所吴浩说那事发生在青义,不在石马派出所管辖范围,石马派出所不该甩锅圈套拘留我妻子5日让她成替罪羊,况且处罚决定书上事实认定和定的侮辱时间均错误。应该立即纠错,我家不该孽来顺受。还有程序错误,她给吴浩副所长提前说6月8日交证据,当我6月8日交证据给吴浩,他连看也不看强行让我签认罪书。
石马派出所副所长吴浩定拘留我妻子5日时忘了是青义派出所和石马派出所及游仙公安局行政不作为违法造成的后果,王波拿棍棒跟踪威胁恐吓5日+结伙入室殴打12日+多次诽谤侮辱5日以上,游仙公安机关为什么要打折?王波邀约母亲陈建蓉4人来我家中打伤我夫妻应该尽快实施拘留。林运贵家族暴力强租土地撂荒长草殴打我们我已维权多年。请广大网友温暖评论我家怎么被圈套成替罪羊的?
由于我妻子还没做伤情鉴定,请问游仙公安你们你们这样办案是什么意思?
请绵阳市公安让石马派出所和青义派出所自纠自罚他们行政不作为造成的后果该他们担,不该让我们弱势村民常年辛苦维权推动法制和执法进步。
治安不好,谁敢保证不遭横祸
今日不发声,他日无人敢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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