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你好:
你于2022年8月29日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本院在执行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中不作为”的事项收悉。我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你反映的本院曾在2015年受理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但拖到2021年才驳回破产申请一事。
经查,2016年11月22日,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益镁业)以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鼎益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林万里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先刑后民”原则,本院依法裁定中止“破产”案件的审理。刑事案件经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及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后,本院于2021年3月8日对“破产”案件恢复审理,并于2021年5月27日裁定驳回鼎益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
2、关于你反映的本院不处置鼎益镁业房产一事。
经查,鼎益镁业刑事退赔相关执行案件,系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4日移送本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鼎益镁业有位于宜宾市兴文县原玉屏镇(现僰王山镇)河畔村三组房屋。本院执行局干警对该处房屋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向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房屋情况。经了解,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6年11月已与鼎益镁业签订《解除出让合同协议》,解除了兴文县原玉屏乡河畔村三组土地的出让。现案涉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暂不宜处置。
为积极推进鼎益镁业财产处置工作,本院已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