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你反映的相关问题已知悉,经过我院认真严肃核查,现就你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你反映的执行案件,我院多次组织力量力争执行到位,最近一次为2022年7月18日的执行,在本次执行过程中,本院采取了以下强制措施:1、本院通过邮政专递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义务;2、本院从2022年7月21日起,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多次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登记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但账户内余额不足。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到期日为2023年7月21日,若到期需要续行冻结需在到期日前30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3、根据公安部反馈的车辆信息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无登记的车辆信息;4、根据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宜宾市翠屏区住建局反馈的信息显示,被执行人名下均无登记的不动产信息;5、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强制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布;6、本院委托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进行居住地调查,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村书记表示被执行人一家常年未在本地居住,也没有联系方式。通过询问申请人,申请人表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综上,我院工作人员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做到了忠实履职、认真细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如果你有任何的财产线索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的执行法官。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强法官素质能力提升,注重法治宣传,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有利解决“执行难”各项举措,对于因当事人客观原因造成的执行不能希望能得到你的支持和理解,也欢迎你对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你提出我院工作人员态度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理。
最后,欢迎你继续对我院的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后续你有任何问题可向北川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反映,电话0816-4821409。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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