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内蒙古住建厅网站刊载消息表示,内蒙古住建厅近期答复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王凤华委员《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时表示,“我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公开资料显示,一般认为公摊面积是指商品房销售中应分摊计入销售面积的商品房中公共建筑空间的面积,包括楼梯间、电梯井、公共走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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