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禁哄抬价格的提示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当前,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领域出现价格异常波动。为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严禁哄抬价格提示如下:
一、严禁捏造并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严禁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
三、严禁以次充好或者强制搭售商品,或者不合理提高运输等其他费用,变相提高价格。
四、严禁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五、严禁利用价格联盟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大幅度上涨。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疫情尚未结束,战役仍在继续。让我们团结一心,守望相助,共同守护美好蓉城,夺取疫情防控最后的胜利!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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