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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大家好,本人肖光雄、男、汉族、1988年12月26日出生。家住四川屏山县书楼镇新柏村4组127号,求助事件起因为,2022年三月19日晚上八点多本人在屏山县马湖公园散步被一个陌生男子无故殴打,导致右脚骨折,屏山县公安局做了伤情鉴定,轻伤一级,屏山县医院为我做了手术,共住院三十多天,共花费5万多医药费,出院以后又在家休息了一个多月,住院期间花的五万多医药费,对方从未给过一分钱也没有问候过一句话,后找到屏山县派出所,给我一个不予刑事案件立案的回执单,派出所说只对其进行五天拘留和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伤害他人构成轻伤一级应该按刑事案件处理,屏山县公安局的答复显然有失公允,本人当场表示不服,随即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可屏山县公安局维持了原决定,真是扭曲事实,后经我多方打听,行凶者徐其才在屏山县当地颇有人脉,对我无故殴打造成一级轻伤,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甚至不予立案,从中可见一斑,徐其才在行凶时,甚至叫嚣着“老子就算打死你也没事”,现在我想相信了,徐其才屏山县一定有着“保护伞”,我只是一个平民百姓,拿他没有任何办法,而且我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还有一个子十多岁的儿子要抚养,现在带着残腿也不能去工地干活,家庭已经没有了经济来源,反观打人者仍逍遥法外,过的极其滋润,到现在一分赔偿也没有给我,简直就是无法无天。
现在实在时走头无路,才会向各界正义人士,各位网友朋求助,希望大家能够帮忙想想办法,帮忙转发一下,本人肖光雄代表全家老小先谢谢大家,本人肖光雄保证以上所说全部事实,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我相信国家相信党相信政府一定会还我一个公道,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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