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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怡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21年7月进入破产重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房地产市场影响,招募投资人重整推进受阻。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之规定,商品房消费者对其所购房屋的应优先于施工单位的建设工程价款。同时,根据《九民纪要》第125条规定“实践中消费者享有优先权需是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二是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之规定,消费者享有优先权只限定在了买受人用于居住的房屋,而不包括地下车位。
综上所述,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管理人不能随意扩张适用优先权,损害或缩减其他债权人利益,车位契税大修因无法律规定确定其优先受偿权,因此,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8月底管理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草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已经法律程序通过重整草案。怡然•第一江岸项目将进入重整执行阶段。
后续,我局将继续依法配合法院、管理人积极推动项目续建工作,共同推进工程复工建设,会同法院督促管理人及时向业主公布项目进展。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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