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长大人
我叫赵树贵,现年39岁,家住原籍龙源镇梨垭村,现住普安镇河东街120号。
我自出生后,就是一个先天性重度残疾人(下肢瘫痪、无法行走),加之父母早亡,我便成了孤儿,家中房屋都已破损,无力维修而坍塌,无处安居,故迁至普安镇河东街存身至今,系城镇“三无”人员。
2020年,我迫于生计,在老县城街道边摆地摊做小百货生意,期间因为城镇街道市容市貌问题,与曾任普安镇市管会负责人的唐廷剑有过接触,由于不能摆摊,给我在经济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无力(无资金)再次创业(做生意),我因身体残疾无法步行而购置一台三轮机动车作为代步车使用,购车目的完全是为了自己个人方便,解决自己行走困难的问题,并非是拉人载客从中牟利,而且在使用过程中,我始终保持小心谨慎,从未发生过任何交通安全事故。
事有机缘,前不久我开着步行车在途中遇到了唐廷剑(他现在是普安镇交管站的站长),他以我无证驾车、违反交通安全管理 为由,将我的代步车扣押,先是说要买保险,要我缴纳了保险 ,参加学习,我知道站长也是依法行事,我也知道我的车子没有保险,所以我每次开车都是小心翼翼,在镇上都不会开20码以上,我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可是县长大人,我现在没有收入,就靠着每月政府发的几百块钱,交了保险办了证,我该怎么生活,我身体残疾无法行走,怎么去参加学习,我失去了代步车寸步难行,就等于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为此,特向县长大人告之,恳请县长大人看在我既是孤儿又是重度残疾这种特殊情况,给予同情和可怜,转告扣车单位及负责人,不计前嫌,对扣车一事予以特殊处理,网开一面,让我取回代步车,方便出行,将感恩戴德,万分感谢。
呈请人:赵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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