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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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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8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你局辖区河西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8号以参加会议的形式要求超市不能销售外地猪肉,我没去,然后又于2021年7月10号正式告知我,我作为一位超市经营者,深知此事事关重大,并对此持怀疑态度,要求你局出示相关文件,于是你局工作人员张永军开始冲锋陷阵,于2021年7月14号把文件发给我了,名为仪防应指发{2021}4号,并且强调该文件属于机密文件不得发朋友圈。本以为有指挥部文件作为炮弹我就会乖乖就范,但是我立马搬出市监局于2019年9月11日作出的通知予以反驳。显然你局精心设计的巨大阴谋基本破产,但是心有不甘,又到我超市来说猪肉有异味并查扣,后来又污蔑我超市销售的猪肉曾阳性,你局的种种行为对我超市带来很大负面影响,虽然是去年的事了,但是露了马脚依然要给予曝光。另外你局工作人员和新政一家名为“自己人广告有限公司”相互勾结,个体户打印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相关制度牌,必须去这家高价打印,否则办不了证,广大个体工商户长期敢怒而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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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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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0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论坛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经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涉及非洲猪瘟防控事项的调查情况

  (一)关于“2021年7月8日以参加会议的形式要求超市不能销售外地猪肉”的调查情况

  2021年夏,正值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高发季节,我县周邻生猪死亡数量较多,存在引入外疫风险,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印发了《仪陇县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仪防应指发﹝2021﹞4号),提出“严堵外疫传入...暂停从县外调运猪肉产品,确需调运的必须经市监部门审批备案,调入后市监部门要及时核验并抽样送检,核验结果为阴性的,方能上市销售,凡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一律作无害化处理...严控内疫发生,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等防疫要求。按照该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猪肉经营户和超市负责人等召开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压实防控责任,落实防疫措施。

  您所经营的仪陇县柴井乡美宜佳超市因从事生鲜猪肉经营活动,故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西市监所工作人员通知您于7月10日到新政镇人民政府参加防疫会议。因您未能参会,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同步通过微信告知您相关会议精神,并于会后主动前往您超市就非洲猪瘟防疫政策和防控知识进行当面宣传,但您不在现场,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要求您超市的工作人员代为传达。

  (二)关于“要求你局出示相关文件,于是你局工作人员张永军开始冲锋陷阵,于2021年7月14号把文件发给我了,并且强调该文件属于机密文件不得发朋友圈。本以为有指挥部文件作为炮弹我就会乖乖就范,但是我立马搬出市监局于2019年9月11日作出的通知予以反驳”的调查情况

  在您对非洲猪瘟防疫政策表示怀疑并索要文件时,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仪陇县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仪防应指发﹝2021﹞4号)传送给您。关于您所称指挥部与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公告相互矛盾的问题,2019年9月11日,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加强猪肉交易市场常态化清洗消毒杀菌工作制发《关于加强猪肉交易市场大清洗大消毒》的通知,其中关于“每月10、20、30日猪肉市场休市,业主对猪肉摊位做好消毒杀菌等工作”的常态化规定与《仪陇县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仪防应指发﹝2021﹞4号)“加强猪肉产品交易市场日常消毒和每月10日、20日、30日休市消毒工作”的防疫规定并无冲突之处。在当时我县周邻非洲猪瘟蔓延的严峻形势下,各猪肉市场业主积极参与防控,切实履行防控义务,在做好常态化清洗消毒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循县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要求的严堵外疫传入、严控内疫发生、严管经营活动等各项临时防疫要求。

  (三)关于“又到我超市来说猪肉有异味并查扣,后来又污蔑我超市销售的猪肉呈阳性,你局的种种行为对我超市带来很大负面影响”的调查情况

  2021年7月14日,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柴井乡政府食安办和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非洲猪瘟防疫检查。执法组检查至您所经营的超市时,在猪肉销售专区发现有从遂宁市购进的一批猪肉,您超市工作人员出示了相关票据及检测阴性报告,后经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抽样少量送检后呈阴性,故执法组并未查扣该批猪肉。

  当时,非洲猪瘟在我县周邻已呈现出流行态势,疫情从县外传入的风险不可低估,且生猪产业对全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至关重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意义重大,故执法人员再次致电告知您防疫政策,在疫情期间暂时不要从县外购进猪肉,如果猪肉呈阳性,容易引起猪瘟传播,造成全县养殖户和经营者损失。执法人员并未污蔑您超市销售的猪肉呈阳性。

  当天,柴井乡政府食安办、农业农村局、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和您超市工作人员共同发现,在您超市另一冷藏展示柜中放置的少量猪肉有异味,经执法组和超市工作人员共同观察肉的颜色、嗅闻气味等方式确认该猪肉有异味存在变质风险,经询问,您超市工作人员称:“该猪肉是7月13日进购未卖完的,可能是放置时间过长、冷藏不当造成了猪肉变质有异味”,执法人员考虑到该部分猪肉数量较少、相关违法行为较轻微且属于首次,本着优化营商环境、避免对您超市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现场监督指导您超市工作人员自行销毁了该部分猪肉产品,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另行处罚。

  二、针对您反映涉及证照办理所需制度牌相关事项的调查情况

  (一)“你局(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和新政一家名为自己人广告有限公司相互勾结,个体户打印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相关制度牌,必须到这家高价打印,否则办不了证,广大工商户长期敢怒而不敢言”的调查情况

  “自己人广告公司”全称为“仪陇县自己人广告设计制作部”,经营者为彭某,经调查核实,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与彭某无任何亲缘关系,无工作利益往来,不存在您所说的“相互勾结”的情况。

  您反映的“制度牌”实为食品销售许可单位监管信息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单位信用等级、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及投诉电话等信息。为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方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同时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方便社会监督,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内容统一、样式统一、规格统一的公示牌模板,并将模板电子档发送给辖区多家广告公司(如蓝天广告公司、互邦广告公司、起点广告公司、宏志融创广告公司等),公示牌制做价格由各市场主体自行与广告公司议定。

  在经营者办理证照要求工作人员推荐广告公司时,窗口工作人员和新政市监所执法人员通过当面告知、书面告知、微信告知等多渠道多次告知可自行选择或自行联系广告公司制作,并未指定经营者必须到某一家广告公司制作公示牌或任何表册,不存在“必须到这家高价打印,否则办不了证”的情况。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后工作中也将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宣传沟通引导,避免广大群众再次对市场监管工作产生误会,全力打造行为更规范、服务更优质的市监队伍。

  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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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2)

 楼主| 发表于 2022-9-18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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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2-9-18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9-18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发表于 2022-9-18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市场监管局做法没毛病,为了防止外来猪瘟,保障本地广大养猪户的利益,禁止外地猪肉进入本地市场,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超市经营者应该配合主管部门管理,切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唱反调,最后得不偿失。

发表于 2022-9-19 17: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意思是 你的猪肉呈阳性,有异味,市监局给你收了没错撒。你破产了,怪得到谁呢

 楼主| 发表于 2022-9-2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我的冰与火”你此言差矣!不能打着所谓猪瘟的幌子搞一刀切,干扰,破坏企业和超市正常经营次序。第一,县级政府无权出文限制猪肉外调,只有省级政府才有权出文。第二,指挥部与仪陇市监局于2019年9月11日出的公告相互矛盾。这里面隐藏猫腻。

 楼主| 发表于 2022-9-2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辕寸迟”你理解错误,第一,我表述的很清楚,因为我质疑他们的文件并理直气壮拒绝执行,所以他们心有不甘,上门找茬,鸡蛋里面挑骨头,说猪肉有异味,我方并未认可。第二,我表述的是污蔑猪肉呈阳性,不是你说呈阳性。我们当时立即抽样带回集团公司送检,由专门的单位部门化验是阴性。第三,我表述的是他们的阴谋破产,不是说我破产。请问你是他们请来的帮手来故意混淆视听的吗?

发表于 2022-9-20 11: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2019年9月11这个文件,只是一个市场清洗消毒的通知,跟你说的不能销售外地猪肉有什么关系,两者不能相提并论,不销售外地猪肉也是对我们广大市民负责,你说检测猪肉没问题,你发图证明给大家看呀,我赞成市监局的做法。

发表于 2022-9-21 18: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9-21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鄂冠另”你的发言很具有代表性,第一,指挥部这个文件同样也就是个通知而已,并且没有推翻市监局的通知,说明市监局的通知继续有效,并且市监局的行政级别高于指挥部,因为市监局是行政单位,指挥部就是个普通单位,并且市监局于2019年9月11号作出的通知只说的每月10日,20日,30日猪肉市场休市,并未禁止销售县外猪肉。第二,我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但是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对于乱作为行为绝对零容忍。第三,对于猪肉到底呈阳性还是呈阴性,我可以把聊天记录发布出来,看你是继续赞成市监局的做法还是支持我的做法!!!

 楼主| 发表于 2022-9-21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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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见疫情以来,老百姓辛苦赚钱,有的人却是有钱买车买房,都是什么行业我也不用多说了吧,这就是大家说的来世还当中国人,当锤子 死了就啥也没了

发表于 2022-9-29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给你说了这个文件不要发朋友圈,要保密,你却发到网络论坛,太不应该了!作为一个旁观者,我都觉得你太有问题了。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2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吃苦是福,既然是文件就应该是公开的,为啥不能公布出来?因为县级政府根本无权出文限制外调猪肉,只有省级政府才有权出文。我觉得你就是他们的托。或者太相信他们的‘公信力“了。当时自己人广告公司出具的收费票据我上交后并未留底,其他那些开店的都不敢招惹他们,所以没人检举揭发。

 楼主| 发表于 2023-2-8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鸡毛当令箭是他们的一贯作风,据调查在2021年7月份前后,南充三区六县并无非洲猪瘟呈流行态势,是你们在夸大态势,制造恐慌。我方已经检测出来是阴性,你们市场监管局的张永军还说是假阴性,电话里一口咬定是呈阳性,不是污蔑是什么?到底有何目的?是何居心?没有问题张永军为啥要说有问题???

发表于 2023-2-8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3-2-16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几天我把张永军和我的通话录音发出来,让大家认识一下仪陇市场监督局的嘴脸,看看他当时是怎么说的,事实胜于雄辩。
典韦(匿名发布)
典韦(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2-16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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