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 万源纪委监委 滥用职权 干预司法 万源市检察院不作为 乱作为 万源市法院失职渎职 枉法判决的举报)
举报人:张发君,男,汉族,原万源市林业局机关党委书记,身份证号码:513024197302080030,住四川省万源市古东关街道河西祥龙苑2栋2单元,联系电话:13508258619。
被举报人:万源市纪委监委:瞿清华、龙凌平、武开炎、朱永静等人。万源市人民检察院:张天红、王博等人。万源市人民法院:庞先菊、刘东、李林森等人。
举报诉求:依法纠正“张发君遭栽赃陷害坐冤狱18个月”一案
事实及理由:
2019年2月,万源市发生松材线虫病,童小佳等人暗中插手工程,宋春光等人故意不执行达州市政府的降价督查建议,致工程达4000多万元,引起民愤,上级要求严查。此时一些人急了,于是设局指使丁永松等人栽赃举报我,为童、宋等人当替罪羊。万源监委的瞿、龙、武、朱等办案人员疑似与设局者串通,故意以一个未经查证的举报件对我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又妨碍干预司法,强压检察院、法院通过虚假诉讼,强行定罪,致我被无辜坐冤狱18个月。
一、万源市纪委监委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当保护伞
2019年8月29日,我被万源市纪监委非法拘禁、留置。瞿清华、龙凌平、武开炎、朱永静等人采取威胁、恐吓、虐待、挖坑诱骗、弄虚作假等方式,以莫须有的证据,栽赃陷害我受贿7.1万元。又故意以保密为由,死死捂着栽赃举报件阻挠公、检、法的调查,为丁永松等栽赃举报人当保护伞。又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为童小佳、宋春光等问题官员不被追究当保护伞。凡是有利于张发君的证据都拒绝提供和调查,故意隐藏证据。
二、万源市检察院失职渎职充当帮凶
2019年10月25日,我被移交检察院,当时就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认定违法事实,却被王博等人无视。在看守所提审时,我又书面向王博二人提交了申诉书,但她看了后拒绝转交到检察院,并说:“你的案子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做不了主。”于11月4日将我非法逮捕,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上严重失职、渎职。
2020年2月,赵鹏律师来对我说,如果我认罪认罚,法院将比着6个月的时间下判决就出去了。我坚决不同意。随后检察院却变更起诉,故意将3万元借款歪曲成索贿,对我加码惩罚,将原本要判我6个月的时间整成18个月(有人透露,万源法院本想判我有罪免罚,但是纪监委坚决不同意,还发了火的。而有人对我亲人说,而达州中院最初是准备判决无罪的)。
在2022年3月4日、4月25日、6月23日的重审中,张天红等公诉人却故意无视我提交的非法取证线索和证据,机械地以原监委的虚假事实来指控,敷衍起诉。
万源的司法检察监督就是个摆设,对于我给检察院写的信根本就没人理,在网上发帖子曝光,他们都视而不见,这样的检察监督很是反常。
三、万源市人民法院失职渎职、枉法判决
2020年11月,在我要求证人出庭,甚至要求以视频方式出庭都不允许的情况下、在证据严重不足和矛盾的情况下,万源法院却枉法判决我18 个月。一审的唐法官在看守所向我送达判决书时很无奈地说:“...我知道你是要上诉的!但因为你的案子是监委办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2022年3月4日在万源重审开庭,丁、刘、温三位证人终于出庭了,但他们却当庭推翻了之前在监委的供词,并强调说以庭上说的为准;
2022年5月25日,万源政法委,承办法官李林森在电话上给政法委官员张主任汇报说:“因证据不足,需要去补充调查,还要向上级领导汇报,需要一个月才下判决”。当时张主任就发了气说:“我不管你们证据足不足,我只要求你按时下判决,现在张发君就在我的面前催促”。
2022年6月23日,在所有受贿事实均证据不足,又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万源法院却依旧大胆地枉法判决,维持了被达州中院撤销掉的原一审判决。随即我将6.23案情进展情况在网上发了帖子。
2022年6月27日,接林业局通知我到局办公室,原来万源市政法委蒲副书记早已在等我,她说因我在网上发帖的影响,原来与李林森法官通话的政法委官员张主任被领导点名批评了,想请我删除那个关于6月23日案情的帖子,我最后还是同意了。
四、试图以50万元作封口费,想摆平掩盖冤假错案
2021年4月22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作出裁决:撤销原判决,发回万源重审。
此后,在我的申诉举报之下,有人托赵鹏律师来找我,称童小佳、宋春光两位局长愿意给我50万元作补偿,但前提是我不得再上告。后又有官方付、王、杨等代表,找我及我亲人说,想给我安排一个国有公司工作上班,工资也不比以前上班的少,但前提是案子要维持原判。甚至重审法官庞先菊也都劝我说可以考虑以上找工作的方案。
如此种种,证明万源市纪委监委、万源市检察院、万源市人民法院均对我的冤案心知肚明,但他们从未想过纠正我的冤案,而总是试图以金钱、工作等条件作补偿,想封我口,让我停止申冤,以掩盖冤假错案。
但我断然拒绝,不搞利益交换,只想要回清白。
五、万源市法院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在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的庭审上,三家所谓的行贿单位证人丁永松、刘子辉、温兴建均出庭,并完全翻供,已证明我清白的情况下,万源市人民法院却依旧故意枉法判决,维持了被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掉的原一审判决。
综上事实及经过,足以证明这是一起在“有关领导”的关心和指示下,由万源市纪委监委、万源市检察院、万源市法院联合炮制冤案为童小佳、宋春光及背后的市领导,在插手万源市松材线虫病工程中的贪腐行为背锅的严重违法犯罪事件。
尊敬的各级领导、全国网友: 在高度法治社会的今天,如果法律都不能保护那些身负奇冤的良善百姓,如果法律都不能严惩那些无视党纪国法的公职人员甚至腐败分子,如果法治之光都不能普照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那么,我们的社会还会充满阳光吗?
敬请上级有关单位严查!
附:纪委监委违法证据(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绝地逢生2” 听原始录音 )
1、赵鹏律师与张发君弟弟张发文的通话录音(转文字)。
2、证人温兴建与张发君弟弟张发文的通话录音(转文字)。
3、张发君与看护人员杜浩诚的微信聊天记录。
4、万源纪委承认在留置期间有坐姿整顿而导致脑供血不足而晕倒一事。
举报人:张发君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