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3日下午3时,为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宣传,促进同行交流,四川蜀西律师事务所举报了“燃气泄露致人死亡的责任承担”案例研讨会。
《廉政中国》电视栏目(网)四川宣教中心主任高飞、副主任牟廷栋;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书记、主任张洪;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可庆;四川蓉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刘军;北京市惠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解晓骞;四川蜀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段泽良,合伙人王建捷,以及付志远、阳雪芹、郑丽宏律师等参加了此次案例研讨会。
会议提案人、主持人王建捷律师首先介绍了本次研讨会选取此案例的原因及基本案情,并对与会大咖表示了欢迎与感谢。
正确使用燃气,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一直是安全部门强调的重点。2021年冬成都发生多起因燃气泄露致人死亡的事故,在2022年冬天到来之际,为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特选取此类案例,研讨相关主体的责任承担,希望相关主体引起高度重视、珍视生命,同时也为同行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思路。
本次选取的案例发生在冬天的出租屋内,大部分窗户均紧闭,60多平的房子仅在某一窗户处留有不到50cm的间隙,热水器置于室内。王五承租该房后,张三、李四临时前来小聚,夜晚,三人先后洗澡准备睡觉,王五、李四睡觉后,张三再次洗澡。第二天发现,张三在浴室死亡,热水器从墙上脱落,排气管断裂,在闭门卧室中睡觉的李四死亡,王五昏迷,后经医院诊断系一氧化碳中毒。
与会律师及媒体人结合本案并围绕着此类事故的责任承担分别发表了观点。
段泽良主任律师提出热水器使用人张三应当具备“热水器必须在通风环境下使用”的基本常识。若明知系密闭空间仍然使用热水器,热水器使用人张三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同时医院诊断结论不能作为尸检鉴定结论,发生事故后应当第一时间申请司法鉴定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一般民事侵权案件中会考虑到死者为大,慎重认定死者的过失责任。
张洪主任律师提出在此类侵权案件中,应当根据侵权四要件判断。本案是热水器脱落、排气管断裂致使一氧化碳泄露致人死亡,那么热水器的质量是否合格、安装是否合格,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是否尽到管理义务?使用人是否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医院诊断能否取代司法鉴定就此认定死亡原因?同时,燃气公司一般会对燃气进行每年检查,燃气公司是否做到检查义务?
牟廷栋副主任指出热水器的报警装置将能有效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刘军主任律师提出此类案件中,应当将热水器安装人员和安全排查人员列为当事人,分析这些人员是否存在过错。
解晓骞律师提出在尸体已经火化,现场已被破坏的情况下,此类案件就是侵权案件。行为、结果非常明确的情况下,查实因果关系,对房屋提供方、热水器提供方、热水器检查方、燃气公司、使用人一一分析各自行为与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无法完全查清,将按份承担责任。同时对死亡原因提出质疑,燃气泄露的一氧化碳量能否填充整个房间并使房门紧闭的卧室中沉睡的两人,一人死亡一人昏迷?导致两人死亡及一人昏迷现象的时间及过程值得怀疑。
高飞主任提出热水器本身质量问题,热水器厂家应当承担责任,若是三无产品,则应当追查到三无产品的提供方。
范可庆律师提出此类案件应当关注是否有证据证明因果关系,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不能仅仅依据推定。热水器脱落是否系热水器使用人张三或其他两人使用不当所致,该举证责任在谁,这是本案的关键。
王建捷律师提出如果热水器存在质量问题,并在使用人在之前使用过程中或正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头晕、呕吐等情况,使用人没有及时停止使用,也没有及时告知房屋所有人或管理人,而是继续使用并发生了事故,使用人的责任有多大?
会议提案人、主持人王建捷律师对与会各位发表的的观点归纳总结:
首先查清此类侵权案件死者的死亡原因、死亡时间,第一时间申请司法鉴定。
其次明确可能的责任主体方,房屋所有人及委托管理人、房屋承租人、热水器使用人、热水器提供人、热水器安装人、燃气检查方。
房屋所有人应当为房屋承租人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及设备,相关设备需要维修、更换时应当维修、更换。若房屋所有人委托了管理人,管理人应当负责房屋管理。
房屋承租人对包括热水器在内的房屋设备直接管理,其应当正确使用房屋设备,房屋设备存在问题时,应当立即告知房屋所有人或管理人,并立即停止使用。若明知房屋设备存在问题,仍然继续使用,因此造成的损失,房屋承租人存在重大过失。
热水器使用人应当正确使用热水器,若发现热水器脱落或热水器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告知对房屋直接管理人即房屋承租人。
热水器提供人应当提供合法合规的热水器,若提供的热水器存在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热水器安装人应当根据相关的安装标准进行安装,若因安装不当导致热水器脱落,应当承担责任。
燃气检查方应当根据规定上门检查燃气设备是否合规,不符合规定的应当立即提出,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结合相关证据、基本常识等综合分析可能的责任相关方为:房屋所有人应当承担提供热水器及是否完全固定热水器的过错责任(次要责任);承租人应当承担作为使用人及直接管理人检查验收、管理等的过错责任(主要责任),热水器提供人、安装热水器及热水器安全排查人员应当承担热水器质量及是否完全固定热水器的过错责任;房屋所有人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管理责任。
在本次研讨会的最后,会议提案人、主持人王建捷律师再次表示对与会主任、律师的到来及提供的真知灼见表示衷心的感谢。(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