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
@广安市银保监局
关于加强农业保险定损理赔规范化、
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的建议
一.情况介绍:
我们是广安的种植大户,广安富甲农业公司。2021 年 11月,公司与广安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安区富甲农业万亩粮油生产基地投资合作协议》,主业为粮油种植。2022 年1月,富甲农业广安区花桥镇大利村、唐店村签订期限五年共约3000亩的土地流转协议,并于2022年1月入场开始进行水稻种植生产活动。我公司采用的水稻种子、农药、肥料均符合当地要求,种植技术为广安市长期大力推广的水稻直播技术和机插秧、传统人工栽秧技术。
2022年7月18日,富甲农业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四川省中央财产补贴型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投保水稻进行了现场查勘、拍照,确认了投保标的长势良好、无病虫害。该保单约定保险期间自2022年7月21日零时起至2022年10月31日二十四时止。
2022年7月初至8月底,川渝地区大面积遭受到60 年难遇的旱情,富甲农业公司员工全力抽水保苗,但旱情过于严重,塘堰水见底、河水断流,并经常性停电。根据2022年9月15日我公司收割情况,最终只挽救约200亩水稻产量不受影响,其余水稻存在严重的扬花不授粉、结实率极低、干死倒伏等情况,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符合保险合同条款中的旱情损失情况,按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应及时定损、理赔。
但在与保险公司的实际沟通过程中,保险公司未严格按照理赔长程序进行理赔,多次用“需要先收割再定损”的话术来回应我们的定损要求,只来拍了几次照片。
但是根据保险条款和多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内容要求,农业保险是有具体的定损规则和方法的,灾害发生在田间,只需要按照规则进行科学的取样定损即可,并不需要“种植户先收割,保险公司再定损”这种——1.数据由种植户上报,保险公司无法监督;2.收割后证据灭失,极易产生纠纷,具有重大缺陷的定损方式来处理。
二.这种情况只是个例吗?问题延伸:
据我们与广安区范围内多个种植户沟通,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不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定损的行为。
利用种植户不了解条款、不了解理赔规则的弱势地位,普遍采用先收割再定损的说辞对付受灾种植户,而保险公司的定损流程和定损资料、定损结论无人监管、无种植户监督,那么对于种植户来说,收割了之后等同于证据灭失,处于任人宰割的境地。
去年风灾、雨灾,广安区很多种植户水稻大面积倒伏,而保险赔付情况糟糕,种植户已是颇有怨言;今年遭受完全不可抗的60年一遇的旱灾,广安市一百多万亩水稻不同程度受损,一百余户种植大户受到巨大损失,保险公司仍是不按规办事,已经完全偏离了国家对完全成本保险的“覆盖‘完全成本’,实现‘旱涝保收’”的初心,年年受灾,年年不赔、少赔、商量着赔,国家补贴、农户投保成了保险公司的赚钱门路。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种植户的种粮积极性,破坏党和政府保证粮食安全的国家大计!
三. 那么保险公司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方法呢?问题分析:
保险公司如此不合规的行为,产生了不利民不利国的后果,动机只是为了其一已私利。
按广安市规自局2022年数据,广安市耕田面积198万余亩,省银保监局要求70%以上的保险覆盖面积,则2021年水稻投保面积为138.6万亩,农户完全成本保险自费保费为12.375元,国家补贴37.125元,共计49.5元/亩,粗略估算,总保费为6860.7万元。
保费收了近7000万元,实际支出是多少,2021年保险赔付是多少,由于不是公开数据,无法查阅,但根据周边大部分农户、种植大户反馈,大多数农户、种植户2021年无赔付,有赔付部分也不超过已缴保费,那么保险公司盈利水平应当是不低的。
去年投保农户已经怨声载道了,今年保险公司的保费已经不好收了,但是保险公司又出新招,听说还有口头暗示,“交的保费如数奉还、国家补贴三七分成”,当然了,保险公司得七。
保费是收齐了,那么今年遇到了60年一遇的旱灾,该怎么赔付呢?按以前的老办法,欺负农户、种植户不了解条款、不了解政策,你只管先收。收了之后证据灭失,种植户投诉无门、诉讼诉不过,最后只有咬碎牙自己吞。
最终保险公司仍然年年赚大钱,国家农业政策保险的“使命”已无人“记”,“初心”已被遗“忘”!
四. 建议
建议加强农业保险定损理赔规范化、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
根据:川财金【2022】15号文件《四川省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省份,保障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大事。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作为重要的国家惠农政策,将极大提高我省粮食生产的抗风险能力,让投保农户“旱涝保收"、摆脱“靠天吃饭"的困境,有效调动农户的种粮积极性,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加快推动四川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上级政策字字铿锵、句句有力,合法合情、指示明确,在我们广安出现此等问题,影响的不仅仅是我们一家农业种植公司的收入,更是广大农业种植户的切身利益和从业积极性。农业作为第一产业,产值低,种一万亩田抵不过开发十亩的房地产的投入和收益,但是一万亩牵系的是两三千户农民的口粮问题,农业保险问题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应当积极重视;农业作为国之根本,不能出现问题再解决问题,应当防范于未然,料患于未现。各级政府出台各项惠农利民措施,极大了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农业保险作为一把利器,用好了,对农户将有雪中送碳之利。
我们根据自身的经历,为自己的利益发声,为广大种田农民、广大农业从业人员发声,一项小小的政策落实,影响的是一小部分人的不当利益,但得到的是巨大的社会效益,望相关领导、相关部门明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