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据调查,原房屋(产权人罗孝信)于2012年8月被政府征收,在征收时房屋的产权人已故,你与征收部门(原广安区建设局)签订了征收协议,安置方式选择的产权调换,现你在办理产权证书过程中想直接登记在自己名下。针对此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你需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然后再提供相关资料给广安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就可以将产权证办到你名下。2020年3月、2022年10月,区住建局和浓洄街道办事处先后在你发的相关帖子作了政策性解释回应。今年10月13日在浓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你本人见面,针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和解释,宣传了相关政策,但你暂时仍未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故至今暂未办理产权证书。 据此,建议你按规定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再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并缴纳相关费用,方能办理产权证。
广安市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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