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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想咨询一下有关部门最新出台的“剧本杀办法”,和一些建议[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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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4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是成都室内某剧本杀营业场所的经营者,所从事的行业有了具体的法规条文可参照是好事,所以我也尤为关注办法的出台。      对于对于该办法本人总体上是十分支持的,尤其是其中有关版权保护和鼓励优秀原创剧本的内容对行业的发展我很看好,只是有几条细则还有一点疑问。
      首先是第四章第四条十小则中“表演方式恐怖”在具体实施时会如何定义,因为目前大部分的剧本中会带有部分恐怖元素,密室逃脱尤甚。希望执行时不要一刀切。
      其次关于第三章第八条中“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居民楼”,想知道商业公寓是否也算在居民楼的范畴,在之前已经设立在居民楼中的经营场所如需搬迁是否有相应的补偿措施。
      最后该办法将剧本杀和密室逃脱同意划分为剧本娱乐经营活动,但二者从人员规模到经营业态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希望日后法规能更加完善将二者区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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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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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4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交至成都文广旅局。
发表于 2022-11-4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Sky 苏子悦:
您好!留言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关于剧本娱乐场所的意见建议市文广旅局高度重视,立即交由局相关处室进行研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成都剧本娱乐经营活动深受青年人的青睐,增长迅速,极具发展潜力,相关协会和企业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符合成都实际的相关规定,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强政策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7部门于2022年9月29日联合印发《<成都市关于促进全市剧本娱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文广旅发〔2022〕33 号),并在我局官网及各大媒体进行了政策解读宣传。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办法》的落地执行,同时不断完善剧本娱乐行业管理,推动我市剧本娱乐行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文广旅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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