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今年72岁,现在被逼无奈到网上求一个活命的机会!
我因一起经济纠纷成为一起民事诉讼的被告,目前正在上诉过程中,我已提交了足够的证据。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在事前事后均无告知的情况下,违法冻结了我的唯一经济来源和医疗保障的社保卡,目前老年的人社保卡和医保卡都是一卡通,导致我在无任何生活来源的情况下还无法正常就医,连通过微信公众号绑定社保卡挂号都不行。我几经周折通过身份证挂号住进了医院,现在正在医院住院进行心血管堵塞手术,急需支付医疗费用和使用社保卡办理相关手续,我寄出的《执行异议申请书》新都区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10月11日签收,而且我家人每天都电话联系法院告知我们在医院的实际情况,请法院尽快为我们办理社保卡的解除保全手续,但是至今新都区人民法院依然每天在电话里推脱法官在处理其他案件未予办理,或者说法官要和原告沟通是否解除我的社保卡保全,解除时间无法确定,完全置我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要求,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保险账户不得进行查封、冻结和扣划,新都区人民法院擅自在未开庭审理前且未告知的情况下就冻结我的社保结算账户的行为显然违反最高院的通知规定。社保卡账户被冻结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就医,严重侵害了我享受医保待遇的权利,严重威胁我的生命安全!
财产保全不是生命保全!一个未开庭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在事前事后都无通知的情况下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就可以直接冻结老年人唯一的经济收入和医疗保障的社保卡,难道一个财产保全就需要我赔上生命?!!我知道原告是新都本地人,我们是外地人,新都法院偏向于原告,否则为何一个违法冻结社保卡的行为法院还需要和原告协商还迟迟不能给我们准确答复?!医院在催促我缴纳医疗费用和手术费用,但我现在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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