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我是遂宁经开区龙坪新居A区4栋一单元4楼6号的住户(该房屋属于拆迁安置房),房屋竣工后,在补齐缴清所有款项后于2018年6月从当时的龙坪街道办(现南强街道办)涪江社区拿到钥匙就算是交房。2019年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于2021年春节后搬迁入住。从2021年底开始,房屋主厕位置楼顶通过集成吊顶板开始渗漏水,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生活洗漱洗浴。经了解,渗漏水所在位置5楼住户所有人并未对房屋装修,目前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
前期处理情况:从2021年开始,家里人先后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小区物业反映要上报富源公司(属地辖区国资公司)协调解决;后面家里人又直接找到富源公司,相关负责人出面解答说已过5年保修期(参照商品房关于防水保修期一般是5年),不属于保修范围。前期家人也打政府热线反映过,最后社区工作人员电话回复说他们解决不了。
对此,有以下几个疑问必须捋清楚,或者需要请有关部门解答清楚,不然于解决问题无益。
疑问1: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质量保修期为5年”,但是这个保修期限是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对此,龙坪新居A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日期应该不难查询,或者说富源公司是十分清楚的(甚至我有权可以向所在地政府如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南强镇街道办依法申请公开信息,也是能获取这个信息的)。鉴于2018年6月我们从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手里拿到钥匙交房,按理说房屋工程竣工日期可以往前推几个月,但是从2021年房屋就出现问题了,家里人也是从2021年就开始反映。我不知道富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关于“已过5年保修期”的说法哪里站得住脚?是数学没学好吗?还是说将2021年就暴露反映的问题拖到2022年以为到了时限就能以这套说辞蒙混过关?
疑问2: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交房有两个前提,一是房屋必须进行验收,二是必须验收合格。按照当初与业主住户交钥匙就交房的流程,房屋验收的过程是省略的或者不存在的(如有必要,这个后期可以取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房屋没有进行验收,虽然已经入住了几年,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尚未进入保修期,属于未竣工工程,自然也就不存在过了保修期的说法。
疑问3:如果说社区居委会或是富源公司代表业主与开发商或承建商进行了房屋验收并且验收合格,那么又怎么会出现如今5楼房屋漏水的情况?当初对5楼房屋进行过验收吗?验收合格了吗?是否有验收报告?还是说验收只是走走过场?这验收过程是否存在猫腻?当初负责验收的同志是否能说明有关情况?如果验收过,那么我的上述发问完全是合情且合理的,就看你是否有胆量来出面解答?
据了解,龙坪新居A区许多房屋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富源公司作为负责管理的机构,理当重视此类问题,并应及时收集梳理相关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制定措施及时解决。而不应该对群众敷衍糊弄、推诿扯皮、草草了事。
“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不能只停留在纸上、墙上和口头上。虽然反映的问题很琐碎,但是如果有关部门负责的同志能用心用情务实解决问题,相信总能有解决之法。细微之处见文章。服务群众不一定都是干大事情,反而是表现在细枝末节的地方。把群众的烦心事、忧心事和揪心事解决好,也能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正所谓“小民生”也能赢得“大民心”,就看肯不肯下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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