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六个合理合法的解释:
第一:
前天凌晨左右在和平派出所内,老赖和家长代表双方在 合理 合法 和谐 的商谈过程中,双方人员没有任何一方主动向民警提出求助或求救或有异议的情况下,派出所民警直接冲进去以大喊大叫的方式打断商谈,并直接说
“你是不是不想谈了,不想谈了就可以不谈了”【这种发问的合法性根据是什么?】
第二:
派出所门口,网约车拒绝搭载老赖后,在明知老赖已经去过三家三甲级以上医院,做过全面检查排查,确认身体状况良好,不符合医治标准【其中两家还是当天去的】且多次主观故意非法占用公共医疗资源的情况下,李姓民警怎敢当众再次对老赖说:“你要是不舒服就去输输液,睡一下,该住院就住院”这样的引导暗示性句子? 其合法性根据是什么?他是否有行医资质?其用意何在?他是老赖的帮凶吗?
第三:
到达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不久后,凌晨四点钟左右,南站派出所民警发现了解老赖的基本情况后,曾第一时间上报了武侯分局,要求与和平派出所协助配合工作,但直到老赖故意破坏公共医疗设施,设计逃跑,我们寻找无果中间四个多小时,以及直到此时此刻,都没有任何一个派出所或者民警给我们联系或将老赖带回,或进行任何不予处理的解释工作,此合法性依据何在?
第四:
南站民警曾检查确认了老赖的手机没有SIM卡,没有通信功能,既然如此,老赖是如何用手机线上支付涉事医院赔偿金的??谁提供的网络密码,谁提供的网络名称?还是谁提供的通信用具?
第五:
案发至今,已经十余天,每个部门都说在调查中,要调查等,请问老赖跑路的事实,天理昭昭,铁证如山,且事实清楚,为何既不做任何处理,也没有任何受理回执?为何迟迟不立案?甚至连老赖的涉事公司冻结都需要我们自己无数次请求市长热线和市场监管局,才陆续处理,周勋作为公司法人,违法变更且跑路的事实已经十余天,公安机关为什么至今不采取任何措施??
另一个法人田杰忠至今逍遥法外,公安机关为什么连最基本的约谈都没有?也是不采取任何措施?
事发地派出所之一的和平派出所为什么至今对郑健、周勋、田杰忠三人不做任何直接性对话或处理措施?
且没有给2000多名受害老百姓任何交代?
第六:
老赖跑路的前一天还依然收取诈骗金额5万以上元,请问高新经侦大队的职责是什么?和平派出所的职责是什么?两单位对此细节充耳不闻此合法合理性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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