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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物价局、房产开发商讨回血汗钱 从2009年初,不管购房合同怎么写的,买的新房子不得交纳水、电、气等上户费,可现在开放商还在收取,这是违法的,营山县开始在退还了,可有的地方还没退,请买了新房子的相互转告,讨回血汗钱。 四川文件是【2008}196规定的。南充广播电视报已经对营山县房产开发商乱收水、电等上户费曝光了,已经开始退钱了 举办记者热线 1560827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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