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被蓬安法院枉法改判,一审判决多处错判且耗时一年零八个月,谁来督查我的不公平待遇?
2020年8月,本人因收不到工程款,准备起诉蓬安县北辰房地产有限公司,2020年8月17日,我在蓬安县法院进行了诉前保全,裁定冻结蓬安县北辰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房68套,对该公司的账户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以1950万为限额进行查询并冻结(当时该账户有现金380多万元),但令人悲愤的是,蓬安县法院三次枉法修改裁定,将账户现金解冻、房屋解封,变更为不能变卖的地下车库和门面进行查封,该枉法裁定事件虽然曾被多家媒体报道,但是到现在也没有主管部门过问,蓬安法院也没有纠正他们的枉法裁定,只是在案件一审前主办法官让我不要找媒体报道及相关单位上访,他会公平、公正、从速给我办理,我当时深信不疑,不再找媒体及上访,等待一审法官公平、公正、从速的判决。
2022年4月,时隔一年零八个月我收到蓬安法院的一审判决,发现该判决存在多处错误,在此我只列举两处:一是在该案件中我的实际施工人身份证据确凿,但蓬安法院一审的的判决却是连我实际施工人身份都不认定,二是在案件的判决中一审法官竟然超出双方诉求请求进行判案。同时就一审审判过程来说,就是一拖再拖,无限期的给蓬安县北辰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资料的时间;无限期的给鉴定机构鉴定时间;多次让我方等待,看蓬安县北辰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否同意和谈,每次等待的结果却是对方豪无消息,导致一审判决从立案到领到判决书,历时近一年零八个月,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现在该案件正在南充中级人民法院等待终审判决,在此呼吁上级有关部门对我的不公平待遇进行督查,也希望南充中院能尽快对该案件进行公平公正判决,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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