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私自搭建雨棚,雨水噪音严重扰民!吐槽一下反映情况的艰辛之路吧
我是岳池县丝绸路锦绣家园F3栋的底层业主2022年3月顶楼业主私搭顶楼雨棚未做水槽和落水管(是否得到社区的准许,或有经关部门审批)每逢下雨,顶楼雨棚的水雨打在楼下层的挡阳板就像放鞭炮一样响过不停(有录音),严重了影响了底楼及周边临楼居民的正常工作、学习,使我们无法正常休息(家中有七十八岁老人),彻夜无眠。今年以来,我们曾多次向顶楼业主交涉,回复的则是安装师傅嫌麻烦。顶楼业主自己也亲身聆听了这“美丽的鞭炮声”,就是迟迟未见整改。
接近高考了,于是6月2日上午向朝阳街道办物业管理办公室反映,当时办公室有三个工作人员,有一个说这声音只有忍到起,那么办,我说这可是要住一辈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另一个办公人员叫我先将材料送到新平桥社区,于是当日我就向社区反映过此事,当时社区有几个工作人员,简单的问了几句,我递的资料也未看,也未作反映问题登记,说明天叫网格员过来看一下,社区一直未来人处理也未与我联系。
7月2日我再次向顶楼业主交涉,顶楼男主人回复则是:我们不会整改,你向相关部门去反映嘛)这是视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如粪土行为。
7月2日我们再次向新平桥社区反映,我说上个月来反映的问题,怎么无音讯了,办公人员说,工作太忙了,忘了。这次一定安排个网格员过来。
7月4日(星期一)社区工作人员电话回复说“顶楼业主又愿意整改,说还很生气。”,网说入秋天转凉后再做?我们考虑到楼上楼下和谐相处,又等到入秋天气转凉再看顶楼业主再做如何处理?现炎炎夏日已去,天气转凉而且多雨的季节已到来,顶楼业主至今也迟迟未作整改,我也不知道该找谁处理这个问题。
9月15日,我在微信上向网格员说了整改事件,网格员回复说顶楼业主给了解决办法,他也没有办法了。于是2022年8月29日向岳池县信访反映此事,县信访局当日时将信访事件转至岳池县自规局。自规局于10月28日电话回复了的,在网上回复的是:你于2022年8月31日反映的“丝绸路锦绣家园F3栋顶楼业主违建影响生活”信访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9月9日到现场进行核实,丝绸路锦绣家园F3栋顶楼业主占用公共区域搭建彩钢棚情况属实,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侵占、损坏楼道、公共园林绿地等物业共有部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不在规划执法的范围内。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向业主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规局接件人员于9月29日电话回复说不是他们执法范围内,他将此信件推送至岳池县住建局,由住建局执法处理。中途发短信咨询了问题,也及时电话回复了的。(工作太度值得认可)同时,县信访办也发了一份信访回复及送达回证给我,而内容是其他人反映的征地问题的告知书。不知道是不是信访人太多,上传文件失误,错将别人的文件发给了我。附件三页附后:
2022年9月28号自规局己将反映情况推送到住建局
又下雨了……
一个月了(一般处理事件30天内会作书面或电话回复,除非事件复杂难以处理会向领导申请延期30天,处不处理得下来,到期也必须会作回复的。),这段时间,住建局一直没有回复此事(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个月未回复)。于是10月26日我电话至住建局办公室(5222971)问我反映的问题怎么处理的,办公室人员回复是叫我打电话给信访股,好嘛,我又打信访股电话嘛。信访股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问是谁把他的电话给我的,信访股回复说不属于他们部门处理,叫我找社区和街道办,我说:“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侵占、损坏楼道、公共园林绿地等物业共有部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他又说他电脑里的物业管理法没有这条(我也不知道他的物业法为什么不一样)。片刻后又叫我打住建局物管股电话(5225272),可以,我又打电话吧,物管股接电话后,说:“他不是处理信访事件的人员”,叫我打接信访人的电话,我请他把电话给我,我与接信访人联系,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犹虑了一下,最后叫我留下我的电话号码,等他同事回来给我回复,直到现在也没有电话回复(是否是问题太难处理了,也许向领导申请延期到90天处理回复吧)。不管处不处理,受不受理,也得像自规局一样给个回复啊,又迷茫的等待……。(打官腔,推、拖、对工作太负责了!)。看来这个部门对反映问题的处理方式,和自规局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无法相比的。
雨又下了,又是一夜让家中老人无法正常休息。总不得让他们一直这样吧,得又另寻门路。
本来是想直接交到城管局的,想了一下,还是给下面执法队先说一下吧。2022年11月4日,我递了一份材料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二队,进门口有一个工作人员,我说我是来反映问题的,把资料递给她,她略读了一遍,也没有对反映问题作登记,马上打电话给他的一另一个巡逻中的工作人员,叫他到现场去看看,我也回小区等待。等待中,我忘了留巡罗人员的电话,就打电话给岳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打电话问要二队电话,有意思的是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的电话号码,不是二队的,我又回电话回去问她,怎么告诉我错的电话。“她说:你要二队电话做什么。”我说:“与工作人员联系好了的,叫我在这里等,我忘了记电话,”她犹虑了片刻又给了我一个电话,这电话正确了。(不愧是局里办公室接电话的人,太机智了),不明白怎么怕老百姓打电话,请问谁会想给你们打电话?
来了一男一女工作人员,简单问了一下,男工作人员说雨棚不得做水槽吧,我叫他看看前面那幢楼,他没有说什么了,这时四楼一个业主也来了,说这声音太大了,吵得晚上睡不着(工作人员可以一户户的走访,包括后面这幢楼,还有一墙之隔的隔壁小区),这时工作员人说多几人去找顶楼处理,我们就到了顶楼业主处,顶楼业主也是说要处理(又打太极)。工作人员说,别人说要处理,我又问说好久处理,给个具体时间,工作人员也说两句就走了,女工作人员给我说了一句我们会跟紧的。我回到工作地方,又电话给工作人员问了一下,是不是在你们处理和执法范围内,他肯定的说是他们执法范围内,属他们管,我说那也要给个确定处理结果的时间,他回复督促。顶楼本应属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区域,私自违建搭设,严重侵占了全体业主的权益。
其实搭这个雨棚,是要经过他们同意批准的。可以说物业、社区、街道办、城管执法队等各部门也都失职了,才造成这样的后果。就是楼下业主不说什么,也应该不能影响楼下业主的正常生活才对。我看什么时候整改吧,又是迷茫的等吧。雨继续又下,老人继续无法正常休息。再给一周的工作时间吧,看还有没有必要再交资料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或者打12345电话吧。此事已经8个月了,未得到实质性整改。8个月对初生的婴儿就会满地爬了。岳池县部门走完如还无法解决,只好给市长信箱留言,市上解决不了,再给省长信箱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