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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对广安市中医院的处罚避重就轻?[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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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广安市政府官网行政处罚了广安市中医医院和三名医生,个人认为广安市卫健委没有处罚过度手术、过度检查、过度住院等可以使医生停止开处方的权利,这样的处罚还是太轻了,按照法律规定,对前面两名医生的处罚应该是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广安市卫健委避重就轻,尤其是对无证进行手术根本没有处罚,这让我难以下咽!后面问问法官,是等上诉结果还是重新起诉市卫健委,总之,这样的处罚根本无法抹平我受过的伤痛,这两名医生还在执业,还会危害更多的患者,罚几万对两名医生来说是不痛不痒的,多收几个人住院又填补了返款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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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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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6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对广安市中医医院及三名医师的行政处罚是否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经核实,市卫生健康委在接到患者投诉举报后,认真调查并核实相关的违法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存在从重或者从轻处罚的情节。(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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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11-8 10:16
无语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11-8 10:28
序号

被处罚对象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1

广安市**医院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使用药士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警告并处罚款53490元

2022年11月2日

2

易*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2022年11月2日

3

李**

未按规定告知患者替代医疗方案;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师法》第五十五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警告并处罚款2.8万元

2022年11月2日

4

王*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警告并处罚款2.6万元

2022年11月2日

发表于 2022-11-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1-8 10:36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防范突发风险;

(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六)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七)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八)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
已经是依法行政处罚了,楼主不要舆论了,依法理性走法定 程序吧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1-8 10:36
羊毛出在羊身上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1-8 10:55
………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1-8 10:57
……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1-8 12:02
没得无证医生,都是有执业医师证啊

 楼主| 发表于 2022-11-8 12: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是市卫健委、市执法支队、还是中医院的人?你如果知道整件事的原由,你就会知道还没有处罚提前收治病人,违反新冠疫情规定,无手术适应症、无手术资格进行手术等过错,我肯定会走行政诉讼把这些处罚要到的,医生还能开处方会危害更多的患者,罚款对医院和医生来说,多坑害几个人就回来了,影响并不大!

 楼主| 发表于 2022-11-8 1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2-11-8 11:21
楼主向卫生健康委员会、医保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会复印盖章给你作为证据使用

谢谢你支招,我每次通话有录音,也提交了作为庭审证据了,申请政府公开比翻译录音还快些,我下午问问医保局退钱这个处罚有没有挂网,没有挂网不能申请政府公开的话也只有通话录音能证明中医院该退钱了

 楼主| 发表于 2022-11-8 12: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2-11-8 12:02
没得无证医生,都是有执业医师证啊

进行宫腔镜手术的医生和助手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培训结束后要考核合格才能进行手术,尤其是主刀医生,还要经过很多实战经验才能主刀,具体什么要求我忘了,在国家卫健委官网有个文件,2019年印发的,直接搜“宫腔镜”就能看到这个文件,这两名医生无法提供有资格进行宫腔镜手术。上面还规定了关系好进行宫腔镜手术的适应症,我完全不在适应症范围内,就是过度手术

发表于 2022-11-8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2-11-8 13: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关注,我争取通过诉讼拿到对中医院和医生的其他处罚,现在想来,市卫健委连最关键的错误都没有处罚,篡改处方和无手术适应症、无手术资格这些处罚才是最重的,市卫健委根本就没有处罚,我一定会争取,让这两名医生失去开处方的权利,这样才能减少更多人重蹈覆辙!

 楼主| 发表于 2022-11-8 13: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2-11-8 11:21
楼主小心网络寻衅滋事哦,好自为之吧

我又没污蔑诽谤,我说的都是事实,这话吓不到我的!我更没有泄露谁的隐私,行政处罚都是市政府官网公开的,谁都可以看,反而是我的隐私被泄露了,还在找医院算账的,一笔一笔来!我从来没有公开我的姓名和工作单位,我也没有把医生的名字公开过,要报复我就放马过来,正好抓个现行!反正我活着没有意义,把这些人拉进去坐牢也算我光荣牺牲了!只要我不干违法犯罪的事,哪个敢拉我下水,但是把我逼到绝境,疯了的话,我不敢保证不去干杀人放火的事!这些人完全可以把我逼疯,让广安市出出名!我也想早日脱离苦海!

发表于 2022-11-8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把病患当成待宰的羔羊 侵害病人权益的黑心医疗人员 坚决清理出医疗队伍 还广大医生一个清白的名声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1-8 20:54
一案三查,纪委监委依法问责才能以儆效尤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1-9 11:06
巾帼不让须眉,楼主勇气可嘉!敢于揭露医疗黑幕,大大的赞!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1-9 11:28
易某曾在广安区人民医院妇产科上班

 楼主| 发表于 2022-11-9 13: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ddt12345 发表于 2022-11-8 19:09
对把病患当成待宰的羔羊 侵害病人权益的黑心医疗人员 坚决清理出医疗队伍 还广大医生一个清白的名声

对的,这几个医生搞得乌烟瘴气,以后哪个敢去中医院看病,用病历书写不规范来搪塞我,病历书写不规范是所有医生都会不经意犯的小错误,这分明是把大错误写成小错误骗我,市卫健委太恶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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