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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哭先父十五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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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9 09:16 | |阅读模式
我哭先父十五载

父亲孙大华,是在1994年9月5日被当时的四川巴中(县级)市人民检察院非法毒打致死的。
那时候,我才四岁,出事的当初,成天跟着大人们在父亲的灵位前呼天抢地,祖母失声了很长一段时间,姑姑及叔父们白天忙出忙进,奔走呼号,夜晚瘫倒在床,偌大一家人,不说一句话。只要灵前的香蜡快燃完时,立刻有人从床上爬起来,首先把躺在沙发上的我拉到父亲的灵位前去添香蜡、换供品,每次必对我重复着一句话:你爸是被检察院的坏人活活毒打致死的,大人们哭是大人们的事,你小孩子家不要哭,莫悲伤,要挺住,要坚强,为你爸申冤前赴后继,意志如刚!就这样,月亮出来太阳落,次复一次,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如此极其悲壮的程序,我牢牢地记下了。
到了2007年,我外地上学放假回到家中,翻阅了大人们为父申冤昭雪所有的档案材料,才真正弄清了事情的全部经过。深知他们在这十几年里走的是一条漫长的,历尽坎坷的上访之路!泪水再一次模糊了我的双眼,责任的使然,激发我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重新履出,把这段沉冤十五载的案情原原本本、完完全全,清晰地展现给大家,一来宽慰先父的在天之灵,让他知道亲人们为他的不幸遭遇一直在奔走在呼喊;二来将直接致我父冤死的原巴中(县级)市人民检察院的罪魁祸首的罪恶行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直至受到应得的法律制裁;三是将那些当年直接插手我父冤案,现又位居更高层的个别权贵把如何加强法制建设的口号喊得震天价响,而对这起冤案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四是对当年曾给予我家表示过同情、关照和支持的所有好心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深深地感谢!
我所收集整理的上诉材料约200多万字,由于时间紧迫加之神情恍惚,材料中的纰漏在所难免,请读者鉴谅。有热衷于早日昭雪我父那十五年前骇人听闻的震惊巴中的大冤案的人们欲知整个案件的详情,部分证据附后。
父亲的忌日很快就要到了,我该对他说些什么呢?追思之情,溢于言表,学作小诗一首以慰父在天之灵。
为避官情退彼案
却遭诬陷入黄泉
双祖失儿丧明痛
两叔折翼冲关难
伤姑累飞京城地

(此案情特别恶劣重大,贵论坛不便发表,详情盼各位好心叔叔姨姨在百度里搜《法官含恨九泉十五载   父母为其申冤路漫漫》一文观阅尽知。)
                                                   孙琪钧       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图书馆家属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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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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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08:09 |
朋友们:我在百度里搜到《法官含恨九泉十五载   父母为其申冤路漫漫》一文看后,冒了一身冷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目瞪口呆!此杀人灭口,毁尸灭迹的惊天惨案竟是原巴中地委首脑、现四川省人大副主任督促命令干的!

发表于 2010-1-11 18:00 |
《法官含恨九泉十五载   父母为其申冤路漫漫》一文里有这样一段话:“1996年韩忠信调省检察院时,在地、市两级党政领导干部会议上说:‘巴中是全国学习的典范,我会随时回来看看。还有巴中有三大案子不能翻,第一是:法院孙大华的案子;第二是:电力公司王略的案子;第三是:唐巴公路的案子......’”

发表于 2010-1-16 15:50 |
强烈要求尽快严惩凶手!还人民公道!!

发表于 2010-1-20 20:42 |
《法官含恨九泉十五载    父母为其申冤路漫漫》里有这样一段话:我们找到检察院,要求见我儿的尸体,并对尸体进行尸检。王廷武、谭新民说:“地委韩书记指示尸体只能让孙大华的家属一个人见。”

发表于 2010-9-9 23:44 |
强烈要求尽快严惩凶手!还人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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