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本不愿打扰市级领导,但就御景湾小区一楼用所谓的物业用房租为超市,并在前后露天位置搭建阳光棚的事宜,我们从8月7日至今,到处找寻相关部门求助,但至今没有反馈结果。
下面将我们的整个事件阐述如下:
2022年8月7日晚上7点我们进入新房测量尺寸,准备装修事宜。但诧异看到了本来光洁无一物的房间内遍地垃圾(如下图),当即在业主群询问物业经理(见图,未回复)。楼下超市负责人立马上楼与我们道歉,第一句说的是,“工人未及时清理垃圾”,对于为什么会进入我们家?谁允许进入的?只字未提。
再次仔细检查发现,一楼所搭建的阳光棚全部包围住了二楼房间的所有窗户,包括了阳台、主卧、次卧、厨房及生活阳台,家中窗户无一幸免。任何人都可以站在阳光棚上通过窗户进入二楼房间,这是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
8月8日(第二天),打扫完卫生后给我们发了视频,也同时说明了进入方式——翻窗进入,同样没有告知我们,也没有找我们拿钥匙,简直把别人未装修的家当成自己的家随意进出(见右图)。对此,我们同样找到物业,物业给的说法(见下图)如下:一是对于已交房的业主,他们无权去过问进入家里的是不是装修人员(前提是,我们家并没有在物业办理装修许可,物业可查);二是怀疑是不是我们报过维修,是维修工人留下的痕迹(从未报过装修,物业可查);三是小区里面有监控,我们大可放心。(但是,工人已经进入我们家,他们却浑然不知,监控并不能防范于未然)对于上述物业推卸责任地解释,我们很有疑问,交了物业费,请了保安巡逻人员,却无法落实的保证住户的安全,这样的物业该让我们如何信任?其次,在楼下超市负责人已经主动上门道歉的事实下,物业还在找借口,这样的处理方式如何让人信服。
8月9日(第三天),我们本着“小区事宜先找物业”的原则,再次找到物业,询问物业为什么我们家窗户底下全部被围上了的阳光玻璃,家中窗户无一幸免(请见附图),要求物业去和一楼商量拆除阳光棚。但是,物业本着“和稀泥”的态度,直接让一楼超市负责人上来与我们协商。
搭建阳光棚对于我们毫无建筑常识的都知道是不合规矩,但是物业却默许了搭建,并在后续沟通中(11日第二次找物业)看到了物业与超市负责人签的所谓的协议,上面赫然写着,允许超市搭建阳光棚。
8月11日,我电话查询找相关部门,得到阳光棚属于违规搭建的确定答复后,再次找到物业,希望物业拿出对待我们普通业主不准安装伸长防护栏胡强硬态度,要求一楼超市拆除正在搭建胡阳光棚。但得到的回复是:
1.我们小区同户型的一楼住户大部分都搭建了,法不责众。
(但我认为大多数这样做,不代表它合理合规。)
2.物业没有权利要求他们拆除。
同时,我也从交谈中知晓这样几个消息:
1.超市租住的房屋是物业用房,物业有权租用。
(但我对此存在质疑,物业用房不属于业主公摊吗?这和央视公布的公摊面积有出入吧……租用公摊面积不需要经过业主同意吗?物业打着“便民服务”的旗号,却将侵害我们二楼权益的的现象熟视无睹)
2.物业在租借物业房给超市时并没有告知业主,没有在业主群中通知,物业门口告示张贴栏所谓的“业主意见征求公告”张贴照片也不存在。
3.超市租用场地从2022年1月至今,在没有超过一半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超市不准拍所谓的“业主同意册”),已经开办起来。同时,意见征求是由超市出面在征求,这真的合规矩吗?物业职责在哪里?
超市一系列动向时间:2022年1月1日 与物业签合同、2022年1月超市办理营业执照、2021年12月21日发出所谓业主意见征求公告(未见公告招贴的照片,只有一份纸质档,但物业不准拍照)
4.目前,超市正在以搭建阳光棚为基础,准备九月中旬扩展生鲜区,并且楼下有麻将房,将严重影响我们楼上的居住安全、生活质量,不是忍一时可以解决的,毕竟辛苦买个房是要住几十年的。
超市搭建阳光棚期间,工人轻松进入我们家休息就是最好的例子。
8月15日,我们开始寻求相关部门帮助,由于不知道这块属于哪个部门管,我们从涪城区住建局→涪城区自然资源局→涪城区综合执法局→青义镇人民政府(最终确定由其负责),在涪城区综合执法局的帮助下,青义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答应15日下午联系我们出现场查看情况。但等通知我们前往时,出现场的工作人员已经和超市、物业谈妥,并且给予他们一张申请单,让他们去申请搭建(给我的感觉是,我们小老百姓的诉求反而成了他们违规搭建合规化的催化剂)。在我们两次请求政府人员上楼查看情况时,他们都拒绝了。在几次沟通下,他们同意五个工作日后给我们回复。
8月22日,我们再次联系当时出现场的负责人,告知我们他们当天有事情,还没有第二次出现场看他们超市处理情况。(作为市民,我们理解政府人员工作的辛劳,也就再等几日)
8月24日,我再次联系出现场的负责人,电话不方便接,我就发的消息,内容如下(见下图)。
对此,我很疑惑,我作为当事人、受害者,处理结果我居然无权利知晓,那我还维什么权?还能做什么?还能有什么权益?同时,在询问单位电话时也不告知,明明现在提倡办公简洁化,却非要我们前往青义镇人民政府当面提出质疑。我们只想知道处理情况如何了,结果如何了,电话里告知有什么问题吗?最后还强调:让我们搞清楚,不管以后处理到什么阶段、什么情况也不需要给我们当事人说。当天,我们向涪城区综合执法行政局请求帮助,他们也立即立案调查。
8月25日,我们又自行到涪城区综合执法行政局准备将本分材料上交,他们表示不需要交材料。这时,正好遇到这时青义政府负责人员来交我们家的资料,并否认了与我们发消息沟通的是他们的工作人员,那么,就请问之前来给我们处理的又是哪里来的人员呢???
最后,给与我们的回复时,三个月时间,如果三个月时间到了,还没有拆除,将强制拆除,从8月15日到今日(11月11日),已经三个月,但是,还没有任何拆除的进展,我们也不知道该再去找哪个部门维权。
根据事态发展,我们不得不求助市领导,希望帮助我们解决绵阳市御景湾小区一楼超市前、后搭建阳光棚在未来带给二楼住户的长期安全隐患,还我们安全、舒心的居住环境。
同时,我们有疑问:
1.兴发物业在此期间,不严谨的管理章程,打着“便民服务”的旗号,便于商,困于民。相同的物业管理规章,见人下菜碟。处理问题的态度也是“和稀泥”,出了事情才解决,完全没有把小区安全事故的发生扼杀在萌芽中。
2.青义镇人民政府出现场的工作人员,我们很感恩炎炎夏日他们出现场解决问题,但是解决问题的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作为权益受害者我们没有参与整个过程,只是被告知。还让我们搞清楚:处理到什么阶段、什么情况,都不需要给我们反馈。
以上就是我们本次投诉的全部内容,感谢您细细读完。希望在市领导的关注下,我们的困难能够更快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