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简单问下,怎么处理。
首先为了加强县城形象提升城市容貌,县政府几大部门于2021年5月发布《关于规范城区临街防护栏管理通告》作为城市一份子肯定无条件遵守。但是一些物业公司对其理解不足(也不排除是我理解错了哈),问题还是得问一下。
第一,关于通告中的“临街”一词,是表示市政道路两边的住房窗户吗?包不包括小区围墙内面对市政道路的窗户?
第二,小区内部高层建筑‘窗户朝向小区内’楼栋受不受此通告约束,是否也要装在窗户玻璃内部(因为和物业谈过装防护网问题,物业说是政府要求)(下图)
第三,就我所在小区实际情况(下有平面图标记)。开发商图纸标注客厅外处为阳台(下图),阳台开发商交房时就只安装了1米高防护栏,并未安装窗户玻璃,现在业主准备装修,想安装防护网搭配落地推拉门,物业直接不允许安装防护网《像老小区那种凸出阳台不允许装接受,说为了小区形象铝合金防护网和外墙齐平装也不允许也能理解。但是隐形防护网也不允许就想不明白了》物业给出方案:要么直接封阳台装自带防护的断桥平开窗户,要么将防护网装推拉门窗户里面。所以问下:
1.本身就是阳台的设计物业有无权利要求业主必须是否封阳台?
2.如果业主选择窗户封阳台但是选择并无安全防护的‘推拉窗及推拉门’,按照通告要求及本小区实际情况,此防护网是装推拉窗里面还是外面?(窗户下面属于小区内部,并非市政道路)
3.(前提是如果不允许装防护网条件下)如果业主不选择封窗户阳台,那外面阳台除了1米高防护栏外并无安全网防护,出现高层安全问题是谁负责?
希望有关部门结合就我所在小区实际情况回复下第三中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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