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居住在河堰路和内塔路路口的世纪亚奥人家小区,旁边是广安实验学校。
每天晚上七点半至九点二十之间,楼下十字路口的两个广场舞大音响都会准时响起(每次声音最大的是惠旺家超市门口的广场舞),我们的孩子在家受噪音影响无法安心学习,我们上夜班的无法安心睡眠,导致上班工作没有精神,包括老人婴儿身心健康都受到极大伤害。
我们小区业主私下去和组织者打过无数次招呼,也打过12345反应情况,找过解放社区和中桥街道办反应,频率更高的是打110也是无数次。始终未能解决问题,每次110过来招呼一下声音就关小,巡逻车开走后又是很大的声音(我们手机测出的噪音是70分贝以上,居民楼下规定不允许超过50分贝),我们小区业主也去找过他们很多次,(惠旺家超市门口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态度蛮横凶恶,不但骂人有几次他们还动手打人,他们说的110管不了他们,我们没有权力干涉他们的自由活动,用尽各种方法都不能有效解决问题。
大音量的广场舞在城市中是不文明的陋习,希望能巩固得之不易的卫生文明城市的称号,孩子是我们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我们的孩子只想要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我们大人需要一个耳根清净的生活空间。广安城区内类似情况在很多小区楼下都有,让不少家庭苦不堪言,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严厉整治办好实事,而不是敷衍回应,期望能给我们市民美好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
根据2022年6月5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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