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44122|评论: 24

[群众呼声] 从踢皮球到打太极——评攀枝花市检察院控申部周小春主任的“秉公执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19 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踢皮球到打太极——评攀枝花市检察院控申部周小春主任的“秉公执法”

几个月前我写过一篇《昭告天下——攀枝花市检察院通知说要全面重新审核本人的案子》,几个月来老有朋友打听案件的进展情况。我很遗憾地告诉各位朋友,攀枝花市检察院跟东区检察院、东区法院和中级法院一样,再次徇私枉法无理驳回本人刑事申诉。这也是意料之中的,我如果翻案,就有一大帮办案人员、复核人员和他们的上级要被追究法律责任,还有国家赔偿、为我恢复工作等一系列棘手问题。攀枝花的恶警酷吏们又怎么会轻易让我翻案呢?

攀枝花公检法人员一直在关注我的网文,我发了一个帖子《请东区检察长邓天玲女士介绍一下快速升官的秘诀》,没想到邓天玲女士偷偷把美丽的头像换成了一张丑照。攀枝花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控申部)的周小春主任也几次要求我不要网上发帖,说不服可以向上级申诉。周小春主任还是要脸面的,可惜他的所作所为又实在让人齿冷三分。作为攀枝花市检察院控申部的负责人,他并没有秉持一个检察官正直不阿的职业道德。

我本来是答应周主任不网上发帖的,但我想到他都可以任意违法办案,我又凭什么遵守诺言?只要攀枝花公检法的人们依法办案,秉公执法,为群众办实事,那又何必担心群众非议呢?何况麻辣社区的群众呼声,本来就是省政府的网络理政平台,倾听群众心声,解决民生疾苦的。周小春主任凭什么干涉我?不要以为法律就是你们的专利,别人无权置喙。只要本人实事求是揭露,合情合理质疑,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杨军、赵威、周小军、周小春、李洪英、邓天玲、徐坤林、邓华们觉得我哪些言论与事实不符,或哪些地方是误解法律,请公开回应,批评指正。

昨天下午,四川省检察院电话调查,问攀枝花市检察院有没有对我7日内程序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结回复,我说都没有。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3条明文规定:“对于收到的群众来信,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应当在七日以内进行程序性答复,办案部门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将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答复来信人。”

我都不记得一共向攀枝花市检察院申诉控告过多少回了。今年二月份接到市检电话,说收到我的材料了,要给我一个立案通知,但后来就无声无息了。我又向四川省检和最高检寄出了申诉材料,7月12日接到省检短信通知,说已经转给攀枝花市检察院,又无声无息了,我向市检察院官网投诉几次,7月22日市检才短信回复说正在办理中,请勿重复信访。8月11日,周小春主任电话通知说要再延长三个月,直到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11月10日),周主任电话通知说有复查结论了,要寄给我,我直到11月15日才收到。从7月12日到11月15日,长达四个多月,攀枝花市检察院才终于办结了我的案子。这就是攀枝花市检察院控申部周小春、梅林们的工作作风。

也真是难为周小春主任了,左右为难,给我翻案呢又怕要赔偿和追责,不给我翻案呢又怕我不停向上级告状和网上曝光,周小春只好打太极,天天拖。到了最后一天,实在没法拖了,才硬着头皮、昧着良心驳回我的申诉。周小春主任先前信誓旦旦说要“全面重新审核”我的案子,一定会“秉公执法”,让我白感动一回。

攀枝花市检察院的审查结论跟东区检察院、东区法院、中级法院一样,没什么新意,结论无非是“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判量刑适当,办案人员无违法乱纪现象”云云。我在申诉书里提出了不构成犯罪的七条理由,可谓有理有据,但他们都是完全不敢做正面回应,更不用说逐条答复了。我在申诉状里提到的各种法律条文、书籍、文章,就有20多部(篇),不仅提到了《刑法》第280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还提到了最高公检法的司法解释和《刑事审判指导案例》,以及许倩榕、杨亚民、柳文彬等三位资深检察官的观点,还有参与过《刑法》制定的周光权、张明楷、罗翔、于志刚、莫开勤、马克昌等众多刑法学泰斗的观点,还列出了三个平台(百度、微信、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检索结果,可谓证据充分,铁证如山。我当初写博士论文都没有这么费劲过。但邓华、周小春、李洪英这些负责复查的恶吏们睁着眼睛说瞎话,居然说“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或“没有证据支持,不能成立”。真是无耻之尤!

中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市公检法可以一手遮天,他们知道当事人就算告到成都和北京,也多半是驳回。中级法院的邓华就当面公开讲:“你就算告到省高院和最高院,他们看都不会看,给你扔一边去了。”

关于花钱私刻企事业单位假公章不构成犯罪的问题,请各位朋友参看我的几篇文章:《攀枝花的恶警酷吏枉法冤判大学教师并极力阻挠翻案》、《给攀枝花的恶警酷吏普普法》、《花钱找人刻假公章和伪造公文究竟构不构成犯罪》、《我对攀枝花两级法院无理驳回本人重审申请的几点意见》等等。

我再举个证据。据百度百科,北京海淀区是中国高校最集中的地方,有好几十所名校(北大、清华、人大、北外、中国政法大学等等),这些高校大都设有法学院,所以海淀法院和检察院人才济济,居北京各区之冠,甚至可能是中国法律水平最高的基层法院和检察院,海淀法院的法律硕博有近300人,海淀检察院的法律硕博有70来人。海淀法院是全国优秀法院、模范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对全国法院有一定的标杆意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的案子,海淀法院一共209篇判决书,全部判的是印章店老板,无一例判顾客。石景山法院也一样,四篇判决书,也全部判的印章店老板,无一例判顾客。唯独攀枝花的两级公检法,倒行逆施,不抓店老板,专判顾客,9个案子中就有8个判的是顾客。全国都绝无仅有,这是重大的渎职犯罪!

攀枝花的恶警酷吏们百般狡辩,互相矛盾,神经错乱:一时说我是伪造印章,一时说我虽然没有伪造印章,但跟印章店老板是共同犯罪,一时又说我花钱找人刻学校假公章确实不构成犯罪。一时说不抓贵阳的店老板是因为没有管辖权,一时又说是因为店老板获利少我获利多。一时说对贵阳的店老板陈武明没有管辖权,一时又不远几千里跑去成都抓店老板李某。……

我无数次举报公检法和纪委人员的非法搜查、强迫认罪、权钱交易、刑讯逼供、枉法冤判、阻挠翻案,甚至连当事人姓名、判决书编号、受贿金额都写的清清楚楚。我还举报攀枝花学院领导们长期违法招聘,肆意延长试用期,强迫交纳高昂的违约金,甚至撬锁入室、盗窃财物等问题。结果周小春主任在《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里居然说“经本院核查,因其举报问题无明确的指向和依据,不具有可查性”。究竟是不可查呢,还是不敢查?这就是周小春的“秉公执法”!

本人大学教授,名校博士,又精通法律,无需请律师,面对攀枝花的这帮恶警酷吏们,也只有徒唤奈何,何况攀枝花的普通百姓。蝴蝶花园的业主们申诉控告无数回都拿不回800多万元赔偿款,梦非女士发帖顶帖五六年,点击量高达100多万,恶警酷吏们充耳不闻。梦非女士愤怒咒骂:“如果攀枝花的法院自认腐败第二,全国没有哪个法院敢认第一!”

将心比心,攀枝花公检法的人们,你们滥用国家的公权力,耀武扬威,非法搜查,枉法冤判,权钱交易,刑讯逼供,贪污巨款,官官相护,当万籁俱寂,午夜梦回之时,你们有没有感到一丝良心不安?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15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9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3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8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周小春不吭气啊?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周小春出来走几步啊,你如果没有徇私枉法,就回应本人的指控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周小春、李洪英、邓华等人,公开回应本人的几项质疑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0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小春哑巴了?

发表于 2022-12-24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装聋装瞎装傻是强项。

 楼主| 发表于 2023-1-2 01: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10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小春怎么不吭气了?

 楼主| 发表于 2023-1-31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恶警酷吏们的罪行就要大胆曝光

 楼主| 发表于 2023-2-17 0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周小春引咎辞职。毫无公正心,你当什么检察官?

 楼主| 发表于 2023-3-12 18: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小春肯定是个贪官。徇私枉法,要这种狗官何用?

 楼主| 发表于 2023-5-13 20: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6-10 09: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小春出来走几步啊。你们这些家伙除了暗箱操作还会干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3-8-28 00: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0 21: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酷吏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2 1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小春这个徇私枉法的恶吏,有什么资格担任市检察院控申部主任?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11: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