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是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大气质量情况实施发布预警等级,公安机关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自府办函〔2019〕79号)的要求对机动车实施限行,在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通知》后,公安交警会同步解除限行措施。
2022年10月31日,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印发了《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的通知》(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2〕24号),公安机关按照文件要求于11月1日0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2022年11月28日,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印发了《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通知》(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2〕25号),公安机关按照通知要求于2022年11月29日零时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自贡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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