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发山火烈焰腾,冲向烈火敢拼争。火近油库电视塔,国家财产令心疼。
学生尽被车运走,火还未灭心不宁。重返火场再激战,烟熏火烤竟牺牲。
见义勇为好少年,成为少年一典型。贯彻青少保护法,抢险少年不担承。
赖宁精神应倡导,义勇不必分年龄。少年英雄自古多,机智勇敢更堪旌。
赖宁(1973年10月20日—1988年3月13日),男,汉族,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人,生前是石棉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1988年3月13日,为了扑灭突发山火,挽救山村,保护电视与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主动加入了扑火队伍,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后遇难,年仅15岁。1988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赖宁为革命烈士。 1989年5月,共青团中央,国家教育委员会授予赖宁“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并号召全国各族少先队员向赖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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