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超越666”: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关于城南一小收取补课费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充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19〕34号)、《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的通知(试行)》(营教科体〔2019〕399号)等文件精神,城南一小按照“公益普惠、公开服务、自愿选择、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了《课后服务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告家长书》等方式进行了政策宣传,由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及家长向学校提交《课后服务申请书》后,学校组织实施了课后服务。课后服务费的收取,实行按期收费(每生每月不高于150元),本期预计开展课后服务4个多月, 每生预缴600元,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收费实行一人一据,全额进入财政专户,费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不参加则不缴费。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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